词条 | 韩子木 |
释义 | 韩子木(1871年-1935年),生于饶阳县城内一个封建士绅家庭。青年时期留学日本警务学堂,参加了孙中山领导的同盟会,是同盟会早期会员之一。回国后,即投身于推翻清王朝的斗争,先后在上海、广州、香港等地活动。民国元年(1912年),在北平参加讨伐袁世凯的斗争。被袁密令通缉后,转入天津、上海等地继续从事反袁活动。 民国6年(1917年),韩子木当选为直隶省议会议员。两年后,和李永生(李锡九)、江著源(江浩)等人组成马列主义学习小组。五四运动爆发后,他利用省议员的合法身份到处游说,支持学生爱国活动。 民国13年(1924年)春,韩子木经李永生介绍加入中国共产党,成为饶阳县第一名木任组织委员。同年受李永生之邀,到河南国民二军任税款局稽察员,不久被委任为荥阳县县长,因工作有方,深得人民拥戴。在任期间,他没有忘记一个共产党员的职责,热情支持农民运动,反对土豪劣绅,反对贪官污吏,积极争取红枪会和组织农民协会,使荥阳县农会组织得到很大发展,并当选为县农民协会副委员长。民国15年(1926年)初,因受到土豪劣绅诬告而被革职。但他仍满腔热忱地推进农民运动,后因反动政府通缉回到饶阳。 韩子木回乡后,随即参加了中共饶阳县地方委员会的领导工作,参与领导了全县范围的反“讨赤捐”斗争。县知事刘宝珂以“共产党煽动暴乱”为由将其逮捕,3个月后以“查无实据”予以释放。民国16年(1927年)秋中共饶阳县委建立后,韩子木为县委委员。 民国17年(1928年)6月,中共饶阳县委与上级党组织失掉联系,韩子木与另外几个党员干部以“国民党员”身份组织“国民党饶阳县临时县党部”,以此为掩护继续开展党的工作。同年底,领导农民开展了反对支应局长赵子圻的斗争。不久,韩子木到北平去联络同乡,动员舆论,在打磨场天福店被捕入狱。经李永生等多方营救于翌年3月被取保释放。 韩子木出狱后,由于积劳成疾,患了全身麻木症。在北平治疗一段时间后,于第二年初回到饶阳,但一直病魔缠身。民国24年(1935年)病逝于家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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