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不屑置辩 |
释义 | 不屑置辩(bù xiè zhì biàn) 解释:屑:值得;置辩:辩论,申辩。不值得辩论。 出处:鲁迅《孔乙己》:“孔乙己看着问他的人,显出不屑置辩的神气。” 示例:我对此事都~。 在《孔乙己》中说明孔乙己面对别人对自己讪笑偷书,嘲笑自己不识字还没有特别难堪,甚至显出“不屑置辩的神气”面对别人奚落他没有进学,他便如受奇耻大辱,难看之极,但又不愿也无法辩解。他认为自己与短衣帮(即:劳动人民)不一样,自己读过书,从排出九文大钱的“排”字来说显得很有点。人们拿孔乙己偷书与没有进学的伤疤来取笑,就是拿孔乙己的不幸和痛苦来取乐。作者勾画出这些人的麻木,冷漠,无聊的形象,反映了旧社会的科举制度的迂腐。然而他也依然是自欺欺人,这是孔乙己性格中最可笑,也是最悲哀之处。 现状:已列入《2011年北京市高级中等学校招生考试考试说明》(北京教育考试院编,北京理工大学出版社出版) 易错:区分于“不屑置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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