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海南省江苏商会 |
释义 | 海南省江苏商会是由在琼的江苏企业自愿结合组建的民间社会团体,于2006年6月13日经海南省民政厅批准开始筹建工作,并于2006年10月20日由海南省民政厅正式批准成立的具有法人地位的社会团体组织,现有会员300多家。商会接受海南省商务厅的领导,接受海南省民政厅的监督管理,接受江苏省经济贸易委员会的指导。 海南是中国最大的特区,数万江苏人以自己的各种资源优势在海南开办以房地产、建筑、工矿、农业、海洋业、制药、生物、金融证券、典当拍卖、服务、文化、IT等产业为主的企业,经过多年的努力,打下了坚实的基础,许多企业已经成为海南省的行业龙头和利税大户。海南省江苏商会的成立,就是以这些企业的优势为基础,为进一步繁荣海南的经济和促进社会稳定做出更大的贡献。 商会以坚持牢固树立服务会员、回报社会、全心全意为会员服务为最高宗旨,实行自愿加入、自我管理的原则,商会将为会员开展政策宣传、信息交流、维权服务,发挥企业与政府间交流合作的桥梁纽带作用,积极推进苏琼两省经济发展和技术交流与合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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