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输入您要查询的百科知识:

 

词条 不可抗力
释义

不可抗力是一项免责条款,是指买卖合同签订后,不是由于合同当事人的过失或疏忽,而是由于发生了合同当事人无法预见、无法预防、无法避免和无法控制的事件,以致不能履行或不能如期履行合同,发生意外事件的一方可以免除履行合同的责任或者推迟履行合同,在我国《民法通则》民法通则上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和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释义

不可抗力是一项免责条款,是指合同签订后,发生了合同当事人无法预见、无法避免、无法控制、无法克服的意外事件(如战争、车祸等)或自然灾害(如地震、火灾、水灾等),以致合同当事人不能依约履行职责或不能如期履行职责,发生意外事件或遭受自然灾害的一方可以免除履行职责的责任或推迟履行职责。

起因

当事人自身能力不能抗拒也无法预防的客观情况或事故。不可抗力可以是自然原因酿成的,也可以是人为的、社会因素引起的。前者如地震、水灾、旱灾等,后者如战争、政府禁令、罢工等。不可抗力所造成的是一种法律事实。当不可抗力事故发生后,可能会导致原有经济法律关系的变更、消灭,如必须变更或解除经济合同;也可能导致新的经济法律关系的产生,如财产投保人在遇到因不可抗力所受到的在保险范围内的财产损失时,与保险公司之间产生出赔偿关系。当不可抗力事故发生后,遭遇事故一方应采取一切措施,使损失减少到最低限度。在订立买卖合同时,一般都订有不可抗力条款,其内容包括:不可抗力内容;遭到不可抗力事故的一方,向另一方提出事故报告和证明文件的期限和方式;遭遇不可抗力事故一方的责任范围。如因不可抗力使合同无法履行,则应解除合同。如不可抗力只是暂时阻碍合同履行,则一般采取延期履行合同的方式。凡发生不可抗力事故,当事方已尽力采取补救措施但仍未能避免损失的情况下,可不负赔偿责任。

分类

1.force majeure;2. the act of God;3.irresistible force

不可抗力主要包括以下几种情形:

1.自然灾害、如台风、洪水、地震;

2.政府行为,如征收、征用

3.社会异常事件,如罢工、骚乱。

注意事项

在不可抗力的适用上,有以下问题值得注意:

1.合同中是否约定不可抗力条款,不影响直接援用法律规定

2.不可抗力条款是法定免责条款,约定不可抗力条款如小于法定范围,当事人仍可援用法律规定主张免责;如大于法定范围,超出部分应视为另外成立了免责条款

3.不可抗力作为免责条款具有强制性,当事人不得约定将不可抗力排除在免责事由之外。

3.不可抗力的免责效力。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全部免除责任。但有以下列外:

1.金钱债务的迟延责任不得因不可抗力而免除。

2.迟延履行期间发生的不可抗力不具有免责效力。

相关法律条款

不可抗力与意外事件。实际上,民法通则和合同法均未将意外事件作为免责条件。因此,多数学者主张意外事件不应该作为免责事由。

指合同订立时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构成不可抗力必须具备以下要件:A.不可预见的偶然性。不可抗力所指的事件必须是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不可预见的事件,它在合同订立后的发生纯属偶然。当然,这种预料之外的偶然事件,并非是当事人完全不能想象的事件,有些偶然事件并非当事人完全不能预见。但是由于它出现的概率极小,而被当事人忽略不计,把它排除在正常情况之外,但结果这种偶然事件真的出现了,这类事件仍然属于不可预见的事件。在正常情况下,判断其能否预见到某一事件的发生有两个不同的标准:一是客观标准,即在某种具体情况下,一般理智正常的人能够预见到的,该合同当事人就应当预见到。如果对该种事件的预见需要一定的专门知识,那么只要具有这种专业知识的一般正常水平的人所能预见到的事件则该合同当事人就应当预见。二是主观标准,就是在某种具体情况下,根据行为人的主观条件,如当事人的年龄、发育状况、知识水平、职业状况、受教育程度以及综合能力等因素来判断合同当事人是否应该预见到。B.不可控制的客观性。不可抗力事件必须是该事件的发生是因为债务人不可控制的客观原因所导致的,债务人对事件的发生在主观上既无故意,也无过失,主观上也不能阻它发生。债务人对于非因为可归责于自己的原因而产生的事件,如果能够通过主观努力克服它,就必须努力去做,否则就不足以免除其债务。

不可抗力事件的不可预见性和偶然性决定了人们不可能列举出它的全部外延,不能穷尽人类和自然界可能发生的种种偶然事件。所以,尽管世界各国都承认不可抗力可以免责,但是没有一个国家能够确切地规定不可抗力的范围,而且由于习惯和法律意识不同,各国对不可抗力的范围理解也不同。根据中国实践、国际贸易惯例和多数国家有关法律的解释,不可抗力事件的范围主要由两部分构成:一是由自然原因引起的自然现象,如,火灾、旱灾、地震、风灾、大雪、山崩等;二是由社会原因引起的社会现象,如,战争、动乱、政府干预、罢工、禁运、市场行情等。一般来说,把自然现象及战争、严重的动乱看成不可抗力事件各国是一致的,而对上述事件以外的人为障碍,如政府干预、不颁发许可证、罢工、市场行情的剧烈波动,以及政府禁令、禁运及政府行为等归入不可抗力事件常引起争议。因此,当事人在签订合同时应具体约定不可抗力的范围。事实上,各国都允许当事人在签订合同时自行约定不可抗力的范围。自行约定不可抗力的范围实际上等于自订免责条款。当事人订立这类条款的方法一般有三种:一种是概括式。即在合同中只概括地规定不可抗力事件的含义,不具体罗列可能发生的事件。如果合同签订后,客观情况发生了变化,双方对其含义发生争执,则由受理案件的仲裁机关或法院根据合同的含义解释发生的客观情况是否构成成不可抗力;另一种是列举式。即在合同中把属于不可抗力的事件一一罗列出来,凡是发生了所罗列的事件即构成不可抗力,凡是发生了合同中未列举的事件,即不构成不可抗力事件;第三种是综合式,即在合同中既概括不可抗力的具体含义,又列举属于不可抗力范围的事件。

不可抗力条款是一种免责条款,即免除由于不可抗力事件而违约的一方的违约责任。一般应规定的内容包括:不可抗力事件的范围,事件发生后通知对方的期限,出具证明文件的机构以及不可抗力事件的后果。

中国进出口合同中的不可抗力条款,按对不可抗力事件范围规定的不同,主要有以下三种方式:

概括式,即对不可抗力事件作笼统的提示,如“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而不能履行合同或延迟履行合同的一方可不负有违约责任。但应立即以电传或传真通知对方,并在XX天内以航空挂号信向对方提供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出具的证明书’。

列举式,即逐一订明不可抗力事件的种类。如“由于战争、地震、水灾、火灾、暴风雪的原因而不能履行合同或延迟履行合同的一方不负有违约责任......”。

综合式,即将概括式和列举式合并在一起,如“由于战争、地震、水灾、火灾、暴风雪或其他不可抗力原因而不能履行合同的一方不负有违约责任......”。综合式是最为常用的一种方式。

买卖双方签订合同后,有时会出现一些意外事故而影响合同的履行,为避免产生不必要的矛盾,双方当事人应在合同中订立不可抗力条款。《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七条规定:“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全部免除责任,但法律另有规定。当事人延迟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事件。

国内定义

一、不可抗力的含义

何谓不可抗力(Force Majeure),各国解释不尽一致。中国法律认为,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按《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解释,是指非当事人所能控制,而且没有理由预期其在订立合同时所能考虑到或能避免或克服它或它的后果而使其不能履行合同义务的障碍。据此,不可抗力是指在合同成立以后所发生的,不是由于当事人一方的故意或过失所造成的,对其发生以及造成的后果是当事人不能预见、不能控制、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

引起不可抗力的原因有两种:一是自然原因,如洪水、暴风、地震、干旱、暴风雪等人类无法控制的大自然力量所引起的灾害事故;二是社会原因,如战争、罢工、政府禁止令等引起的。在实践中,对不可抗力的认定是很严格的,要与商品价格波动、汇率变化等正常的贸易风险区别开来。

举例:基金合同中的不可抗力定义——指任何无法预见、无法克服、无法避免的事件和因素,包括但不限于洪水、地震及其他自然灾害、战争、疫情、骚乱、火灾、政府征用、没收、法律变化、突发停电或其他突发事件、证券交易场所非正常暂停或停止交易等。

二、不可抗力的特点

1.不可抗力是当事人不能预见的事件。

2.不可抗力是当事人不能控制的事件。

3.不可抗力是独立于当事人意志和行为以外的事件。

4.不可抗力是阻碍合同履行的客观事件。

国际条款

二、国际货物买卖合同中的不可抗力条款

不可抗力条款是指买卖合同中订明当事人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全部或部分义务的,免除其全部或部分的履约责任,另一方当事人不得对此要求损害赔偿。因此,不可抗力条款是一种免责条款。

国际货物买卖合同中的不可抗力条款主要规定:不可抗力的范围、不可抗力的处理原则和方法、不可抗力发生后通知对方的期限和方法,以及出具证明文件的机构等。

范围

关于不可抗力的范围,国际上并无统一的解释,当事人在合同订立时可自行商定。一般有概括式、列举式和综合式三种规定方法。概括式对不可抗力范围只作笼统规定;列举式是将不可抗力事件逐一列出;综合式,即列举式与综合式相结合,对经常可能发生的不可抗力事件(如战争、地震、水灾、火灾、暴风雨、雪灾等)列出的同时,再加上“以及双方同意的其他不可抗力事件”的文句。综合式的规定方法,,既明确、具体,又有一定的灵活性。目前,在我进出口贸易合同中,一般都采用综合式。

处理

发生不可抗力事故后,应按约定的处理原则及时进行处理。不可抗力的后果有两种:一种是解除合同,一种是延期履行合同。究竟如何处理,应视事故的原因、性质、规模及其对履行合同所产生的实际影响程度而定。

通知和证明

中国法律规定,当不可抗力发生后,当事人一方因不能按规定履约要取得免责权利,必须及时通知另一方,并在合理时间内提供必要的证明文件,以减轻可能给另一方造成的损失。按《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如果当事人一方未及时通知而给对方造成损害的,仍应负赔偿责任。在实践中,为防止争议发生,不可抗力条款中应明确规定具体的通知和提交证明文件的期限和方式。

关于不可抗力的出证机构,在中国,一般由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中国国际商会)出具;如由对方提供时,则大多数由当地的商会或登记注册的公证机构出具。另一方当事人收到不可抗力的通知及证明文件后,无论同意与否,都应及时回复。

1)必须及时通知另一方,并在合理时间内提供必要的证明文件,以减轻可能给另一方造成的损失。按《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如果当事人一方未及时通知而给对方造成损害的,仍应负赔偿责任。

2)不可抗力条款中应明确规定具体的通知和提交证明文件的期限和方式。

3)收到不可抗力的通知及证明文件后,无论同意与否,都应及时回复。

相关法规

《民法通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合同法》司法解释(一)

《合同法》司法解释(二)

蓝淋作品

作者简介

蓝淋,鲜网耽美男男驻站作家,其文风熟练,描写细腻,她的文章在带给读者精神上的享受时,也给读者一些感悟。著有《不可不爱》、《请勿靠近》等多部作品。

书籍信息

作者:蓝淋

出版社: 鲜欢

出版年:2005年06月02日

类型:原创-耽美-现代

主角:谢炎,舒念

文案

不可抗力(上)

待在孤儿院的舒念,从小就想像公主那样,有个王子来拯救自己。结果,他等到的不是王子,而是一个脾气古怪的「饲主」谢炎……

坚信自己不喜欢男人的谢炎,无法容忍身边对自己有企图的同性,

所以他要舒念离开自己的视线,却没想到这一送,

竟也送走了他的脾气「稳定剂」……

一个想爱他,一个不要他爱,两个男人之间的「爱情」,

何时才能找到对等的那一天?

又不是没抱过男人,感觉只有三个字——硬邦邦,有什麼好!

摸起来和女孩子完全不一样,女生是软绵绵的,

小念是柔韧的,很有弹性,腰部瘦削结实……

赶紧拼命甩头,把那种隐约居然冒出来的「小念似乎比较好」的想法甩到外太空,

谢炎绿著张脸,倒退到客厅去了。

……

不可抗力(下)

给了戒指,谢炎许下相伴一生的承诺。但是约定一起私奔的那天晚上,谢炎却失约了,

舒念开始觉悟,之前的甜蜜都是逢场作戏而已。

接踵而来的伤害,更让一向坚忍温和的舒念终於不堪重负,悄悄从谢炎眼前消失。

而疯狂地四处寻找爱人的谢炎,究竟是失去才知珍惜的糊涂虫,

还是同样被命运捉弄的可怜人呢?

舒念张了张嘴,垂下眼睛,为难地苦笑著:

「这个……你本来就只喜欢女人啊……」

谢炎怒极反笑,

「好,一点都没错,我是只喜欢女人,你真聪明。

那你呢?说要跟你交往之类,也都是耍著你玩的,你知道吧?」

舒念被戳到似的猛地挺直了背,脸色白了一会儿,勉强附和:

「是,少爷的玩笑话,怎麼能当真。这点道理,我还是懂的。」……

经典语录

1.等不到,也没关系的。

他一样,已经习惯了。

想他自己,无用的男人,一辈子都在等,到死的时候也是一样,所以才什么都等不到。

2.他一直都执著地相信那是他一个人的舒念,不论怎么样都不会真的舍得不再见他,总有一天会谅解他,给他时间和机会,慢慢摸索着,找到做一个好恋人的方法。

3.你总是不肯相信我,说多少次喜欢你,只爱你一个人,你都只当我在撒谎。

4.他的许诺,他就算不敢相信,也总是记得牢牢的,当成宝贝一样藏在心里,觉得痛的时候,拿出来看一看,好像就没那么痛了……

5.他一直到老都没有结婚。熟悉他的人都知道,他所爱的人的头衔,和他车子的副座一样,任何人都不能碰,永远都是空著的。

或者是,早就已经被填满了。

同名电影

基本信息

影片类型:

惊悚

国家/地区:

英国

对白语言:

英语

色彩:

彩色

幅面:

35毫米遮幅宽银幕系统

拍摄日期:

2006年5月2日 - 2006年5月31日

摄影机:

Arriflex SR 3 Advanced

Arriflex SR3-A

Arriflex Ultra Prime Lenses

摄制格式:

16 mm

演职员表

演员表

角色 演员 备注

Philippe 帕特里克·布鲁尔/Patrick Bruel

Katia 克里斯汀·斯科特·托马斯/Kristin Scott Thomas

Malcolm Forrest 阿兰·贝茨/Alan Bates

Jeanne Sabine Haudepin

Hans 汤姆·霍夫曼/Thom Hoffman

Philippe's mother Lucienne Hamon

Le jouralliste, Le Guen Marc Jolivet

The lawyer Hidde Maas

Gloria Betty Assenza

Maitre D' Tina van Baren

Receptionnist Stéphane Bielikoff

Little girl Sandra Grasset

Bruno Pascal Leguennec

Pool player Jean-Pierre Loustau

The old man Ham-Chau Luong

Hans' father (as Wim Meeuwisse) Wim Meuwissen

Janitor Georges Pellegrin

Photographer Jean-Philippe Reverdot

Dan's friend Fabrice Roche

Nurse (as Anouk Sluizer-Guizerix) Anouk Sluizer

Waitress (as Marguerite Tran) Ysé Tran

职员表

▪ 制作人:Paul Claudon;Michelle de Broca

▪ 导演:皮埃尔·祖利维/Pierre Jolivet

▪ 副导演(助理):Pablo Fréville;Jean-Claude Marchant;Anouk Sluizer

▪ 编剧:皮埃尔·祖利维/Pierre Jolivet;Olivier Schatzky

▪ 摄影:Bertrand Chatry

▪ 配乐:Serge Perathoner

▪ 艺术指导:Eric Simon

▪ 服装设计:Claire Fraisse

随便看

 

百科全书收录4421916条中文百科知识,基本涵盖了大多数领域的百科知识,是一部内容开放、自由的电子版百科全书。

 

Copyright © 2004-2023 Cnenc.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3/2 3:22: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