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国家税务总局征管和科技发展司 |
释义 | 部门职能征管和科技发展司是国家税务总局主管税收征收管理和税收管理信息化建设的综合职能部门。主要职责是:起草综合性税收征管规范性文件;拟订税收征收管理的长期规划和综合性方案;管理税收发票和票证;拟订和组织实施税收管理信息化的总体规划和实施方案,承办税收管理信息化建设中业务需求整合和流程优化的综合管理工作。具体职责是: (一)起草综合性税收征收管理法律法规草案、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拟订综合性单项征收管理办法;对综合性征收管理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其规范性文件在执行中的一般性问题进行解释和处理;承办具体税种征收管理办法的审核把关工作。 (二)拟订并组织实施税收征收管理的长期规划,研究起草税收征管体制改革综合性方案;组织税收征管规程的修订完善。 (三)组织开展税收征管政策研究,提出按纳税人不同类别实施专业化征收管理的意见。 (四)参与税收征收管理法律法规执法检查,就检查中发现的政策性问题提出处理意见和解决办法。 (五)拟订并组织实施税务登记、个体和集贸市场税收征管、税收管理员的管理制度和办法。 (六)拟订并组织实施发票管理办法,组织税控装置的推广应用工作。 (七)拟订并组织实施综合性纳税评估制度和办法。 (八)承担税收征收管理和行政管理业务需求的管理工作,组织业务需求的编写和审核工作,承担税收征管业务需求整合和流程优化的综合管理工作。 (九)组织拟订税收管理信息化建设总体规划和实施方案;拟订并发布税收管理信息化制度和技术标准规范;承担税收管理信息化建设方面与有关部门的协调联系。 (十)牵头组织税务系统信息技术体系建设和监督、验收。 (十一)提出并审核汇总税收管理信息化建设资金的预算安排意见;承担税收管理信息化的资产登记管理。 (十二)承担并组织税收管理信息化建设项目的立项审批以及应用软件的分析设计、开发测试和推广应用;组织实施利用外资建设的信息化项目。 (十三)牵头组织税务系统信息安全管理,组织信息安全检查、评估及等级评定。 (十四)承担对税收管理信息化规划落实、标准实施、项目建设、经费使用等方面工作的监督、检查、验收。 (十五)拟订并组织实施税收征管数据管理和应用办法,承办税收征管质量考核和风险管理工作。 (十六)承办总局信息化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十七)办理总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内设机构司 长:李林军 副 司 长:赵福增 巡 视 员:余 东 下设处室机构:综合处、征管制度处、征管质量监控处、发票管理处、需求与标准管理处、规划设计处、项目管理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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