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不缠足会 |
释义 | 清朝妇女团体。清光绪二十三年七月,梁启超、谭嗣同、汪康年、麦孟华、康广仁等发起成立,总会设上海,湖南、广东、福建等省设分会。规定入会人所生女子不得缠足,所生男子不得娶缠足女子为妻,已缠足的女子8岁以下者须一律放足。上海参加不缠足会的妇女约有5万人。百日维新失败后停止活动。 不缠足会是清朝末年反对妇女缠足的民间组织。不缠足会是受到戊戌变法影响产生的,它的出现一定程度上促进了中国妇女解放运动的出现。 不缠足会-背景缠足的由来有多种说法如南唐李后主说,隋炀帝说等,但作为古代陋习至清朝已经流传数百年以上。而缠足的原因也有当时人以缠足为美,或故意让女性行动不便以限制他们的自由等。五口通商之后基督教开始在中国盛行,传教士们来到中国后都对缠足恶习表示反感,认为是对女性的歧视和作贱,应当废除。于是传教士们也有所行动,如1875年厦门教会的光照牧师组织成立“戒缠足会”,据记载有八十多户教徒参加。这样的活动虽然影响力极小,却是有组织地反对缠足的先兆。 不缠足会-产生戊戌变法及其前奏,出现了很多由新思潮推动的社会改良运动。但唯一广泛传播的就是“不缠足运动”,由此产生的组织就是“不缠足会”。 1887年康有为在广东省南海县与开明士绅区谔良一起创办“不缠足会”,由于民众反对而失败。 1895年,康有为与康广仁再次在广东成立“粤中不缠足会”,康有为的女儿同薇、同璧带头不缠足,据说使得“粤风大移”。1896年底,湖南人吴性刚在岳州成立戒缠足会,有会员40人。 1897年后不缠足运动得到迅速发展。这一年广东顺德县组织不缠足会,入会人数多至百人,梁启超为此写了一篇《戒缠足会叙》。6月30日,上海不缠足总会成立,入会人数众多,更影响了福州、天津、澳门等地成立相应组织。1897年初陈保彝在长沙地区成立戒缠足会。 1898年维新变法期间,谭嗣同、唐才常等人在长沙创立“湖南不缠足会”,会址设长沙市小东街(今中山西路)《湘报》报馆内,黄遵宪、徐仁铸、熊希龄、谭嗣同、樊锥、易鼐等人担任董事。 但有人认为此时的不缠足会有地域性限制,影响力有限。而且大多仅限于知识分子阶层。维新运动结束后,不缠足运动也相应暂停。 不缠足会-二次发展清末新政期间,不缠足运动再度兴起。1902年,慈禧太后下诏严禁妇女缠足。1905年1月10日天足会在上海议事厅举行会议,参会人数达800人以上;3月25日召开天足会年会,到会者“摩肩擦踵”,“后至者乃无隙地”。1905年天足会在上海、成都、西安发放的宣传资料有10万多册。 政府官员也对此事表示支持。四川总督岑春煊印制了《不缠足官话浅说》5万本。直隶总督袁世凯、湖广总督端方亲自撰文劝戒缠足。1904年大部分省贴出戒缠足告示。部分官员还令自己的妻女亲属放足。 不缠足运动也取得了一定成果。据资料显示,“闽粤缙绅之家,妇女不缠足者,十已七八”。广州“放足者十有八九”。山东潍县“放足者不下千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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