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渤海大学邓小平理论与“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研究会 |
释义 | 渤海大学政治与历史学院邓小平理论与“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研究会章程修订稿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研究会全称为渤海大学政法学院邓小平理论与“三个代表”重要思想 研究会,简称邓小平理论研究会。 第二条 研究会性质是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 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在渤海大学政法学院党总支领导下,团委指导下的全校性理论社团。 第三条 研究会宗旨以理论研究帮助广大学生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世 界观。围绕“三观”延伸“两课”教学, 推动我校精神文明建设,提高全校学生的整体素质。 第四条 研究会主要任务是: 1、组织广大同学深入学习研究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用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理论成果构筑当代大学生的精神支柱,使同学们树立起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和价值观: 2、培养广大同学的政治敏感性和洞察力,在政治上与行动上和党中央自觉保持一致; 3、用实际行动倡导积极、健康、活泼的校园文化和营造浓厚的学术氛围,积极推进校园精神文明建设的进程; 4、组织广大同学走出校门,进行调研,访谈,了解社会,锻炼社会实践的能力并宣传和宣讲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弘扬社会主义主旋律。 第五条 研究会以《渤海大学政法学院邓小平理论与”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研究会章程》为基本活动准则,其所属各部门及其会员负有遵守章程规定,保证章程实施的职责。 第二章 活动方式 第六条 1、组织会员和全院学生深入学习研究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用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理论成果武装头脑,坚持党的基本路线不动摇。 2、组织理论学习、研讨、调研、学术交流和宣传教育活动。 3、组织专家学者做报告。 4、组织有关大学生思想行为等方面的调查研究,为大学生思想政治工作及有关决策机关制定青少年政策服务。 5、积极拓展同社区、中学和企业以及其它高校研究会会的共建工作,积极推广大学生学习研究的成果。 第三章 会员 第七条 本校在校生均可参加,并按照要求注册、登记。 第八条 非会员加入研究会会的入会程序为:1。自愿报名,并向我会索要会员申请入会专用表格。2。主席团对申请者进行资格审查,符合条件者正式被确认为邓小平理论研究会会员。3。研究会纳新工作结束后,及时公布新入会员名单,入会程序到此为止。 第九条 本会在全面考察基础上,吸收政治素质好、具有进取心、学习热情高、 品学兼优、对理论学习有兴趣的同学入会。积极推荐具有一定组织管理才 能和责任心的会员担任研究会各项职务。 第十条 研究会为会员建立档案,对会员实施人事考核、诚信考察。 第十一条 会员权利: (一) 会员有权参加和监督研究会组织的各项活动; (二) 会员有权选举或被选为研究会干部; (三) 会员有权对研究会各项工作提出批评和建议; (四) 会员有权查询研究会各项费用收支情况; (五) 会员有权申请部门之间调动; (六) 会员有权对主席团提出质疑; (七) 会员有权申请离会。 第十二条 会员义务: (一)会员必须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具有主动学习理论的意识, 关心国内外时事政治,要讲学习、讲政治、讲正气。 (二)会员须遵守研究会各项纪律,主动参与内部各项活动,努力维护研究会的荣誉。 (三)会员不得无故缺席会议,无故迟到或早退,有事向所属部门负责人请假。 (四)会员应注重与其他会员的交流,加强团体协作。 (五)会员要积极主动完成研究会交给的任务。 第十二条 邓研会的建设目标是营造独具特色的社团文化,把我邓研会建设成为一个文明、和谐,并具有广泛影响力优秀社团。会员通过理论学习研究,不仅具有扎实的理论素养,更要具备辨证的思维能力,较高的政治素养和较强的政治敏感度与洞察力。 第四章 组织机构 第十三条 研究会常设的机构与部门有:会员大会、顾问团、主席团、理论编辑部、外务宣传部。各部门与机构的职责与功能如下: 顾问团:聘请知名专家、教授指导研究会建设 会员大会:是本会最高权利机关,每学期召开四次,如遇特殊情况经主席团人员三分之二以上同意通过,可临时召开会员大会。其职责如下: 1.制定,修改本会章程; 2.研究确定年度工作任务; 3.审议批准主席团提交各项决议; 4.选举或决定本会领导机构和有关负责人; 5.审查经费使用情况; 6.讨论本会其他重大事情; 主席团:会员大会闭会期间的本会日常领导机构,会长一名,副会长一名。主席团由指导教师、会长、副会长及各部部长组成。主席团每月举行一次例会,必要时可临时召开。其职责如 1.负责本会日常工作; 2.按照会员全体大会确定的工作任务,负责制定实施规划和抓好落实的工作任务; 3.研究并负责本会重要活动; 4.对会员大会负责,并向其汇报工作; 5.聘请本会顾问及指导老师指导监督本会的日程安排; 6.对于严重违反本会章程的会员经主席团讨论可取消会籍。 理论编辑部:组织安排会员理论学习活动,会员考评,课题的设计和执行, 负责本社团刊物的征稿、编辑、出版、读编互动工作。策划邓小平理论研究会开展各类活动以及对外对内的文字工作。负责开展具体工作。设立的职务有:部长、副部长、干事。(特殊情况可设立若干名誉主编或编辑) 外务宣传部:是研究会沟通外界的桥梁和纽带,负责本社团的对外宣传、讲座、讨论等活动的组织工作,负责本社团与外界的公共关系,并努力塑造本社团的良好形象。通过各种渠道扩大邓小平理论研究会在全校师生中的影响。设立的职务有:部长、副部长、干事。 第五章 经费 第十四条 以学校、学院资助为主,研究会自筹为辅 第十五条 经费的预算,决算情况每月公布一次,经费管理由主席团负责。 第六章 附则 第十六条 本会章程解释权属于研究会全体会员大会。 第十七条 本会章程由全体会员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有效。 〈附〉研究会机构介绍 (一)顾问团老师: 马国清 原渤海大学副校长、硕士生导师、教授 赵 成 中国人民大学博士、硕士生导师、教授 郑淑媛 南开大学博士、武汉大学博士后、硕士生导师、副教授 (二)主席团成员 指导教师: 韩娜 会长: 马端林 副会长:王雨萌 胡盼 (三)顾问老师简介 1、 马国清,渤海大学教授、硕士生导师,主要研究方向哲学、教育学。主要研究成果:主持和参加国家、省级科研立项 7项,5项结题并获省、市科研成果一、二等奖。在《中国高等教育研究》等杂志公开发表论文37篇,参编、主编、专著《人生学概论 》、《高校德育工作运行机制论》、《德育原理与实践》等著作14部。有多篇论文、论著获省、市一、二等奖。 2、赵成,男,汉族,1963年生,博士,教授,硕士生导师。1983年7月毕业于新疆大学生物系普通生物学专业,获理学学士学位;2001年6月毕业于新疆大学政法学院马克思主义哲学专业,获哲学硕士学位;2006年6月毕业于中国人民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专业,获法学博士学位。主要从事马克思主义理论和环境哲学的研究。在《科学技术与辩证法》、《思想理论教育导刊》、《学术论坛》等学术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30余篇,其中被CSSCI收录2篇,被人大复印资料全文转载2篇;参编著作6部;主持和参与校级、省部级和国家级科研项目6项。 目前参与的主要科研项目: 2005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论社会主义社会建设》(项目批准号:05&ZD039)(2005.9-2008.8),主持人:梁树发(中国人民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经费:40万;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2005年度重大项目立项课题:《“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与以和谐为目标的小康社会建设》(项目批准号:05JJD710131)(2005.12-2008.11),主持人:张新(中国人民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经费:20万。 3、郑淑媛,辽宁省建平县人。1993年毕业于锦州师范学院政史系,获得哲学学士学位。 1996年毕业于吉林大学哲学系中国哲学专业,获得哲学硕士学位。2003年毕业于南开大学哲学系中国哲学专业,获得哲学博士学位。教授,硕士生导师。锦州市十大杰出青年,辽宁省优秀青年骨干教师。编写多部专著,发表论文数十篇。参加工作以来,一直在渤海大学从事哲学科研与教学工作,教过哲学原理、中国哲学史、伦理学 等课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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