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关于评选“重庆市实践黄炎培职业教育思想先进学校”的通知 |
释义 | 渝教职成〔2010〕29号 各区县(自治县)教委、各中职学校: 黄炎培先生是我国近代职业教育先驱者,抗战时期在重庆大力推行面向平民的职业教育,为我们留下了宝贵精神财富。为弘扬黄炎培职业教育思想,推动我市职业教育改革发展,市教委和市中华职业教育社决定开展 “重庆市实践黄炎培职业教育思想先进学校”评选活动,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原则(一)发挥典型示范和引路作用,引导中职学校积极践行黄炎培职业教育思想,推动我市职业教育事业改革发展。 (二)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 二、评选条件(一)重庆市中华职业教育社团体社员单位中的市级以上重点中等职业学校。 (二)近5年至少参加过一次市级以上有关黄炎培职业教育思想研究活动。 (三)近5年学校教职工有关于黄炎培职业教育思想的论文在市级以上(含市级)公开刊物发表或参加市级以上(含市级)征文评选活动中获奖。 (四)近5年在运用黄炎培职业教育思想指导学校工作成绩突出,至少获得过1次市级部门及以上表彰。 上述四项均为必要条件,必须全部满足才能申报评选。 三、评选步骤(一)根据评选条件,由学校组织自评,并形成书面自评报告。 (二)在学校自评基础上,由区县教委会同当地中华职业教育社进行审核复评(未建区县社的由区县教委审核复评),然后上报。 (三)市教委、市中华职教社聘请有关人员组成评审委员会进行评审。 (四)评审结果在重庆市教委公众信息网和市中华职业教育社网上公示,征询各界意见后,于8月底公布最终结果,评选出来的学校由重庆市教育委员会、重庆市中华职业教育社授予“重庆市实践黄炎培职业教育思想先进学校”称号。 四、时间安排(一)学校自评:6月20日前完成自评。 (二)区县复评:7月10日前完成复评并上报。 (三)评审公示:7月15日前完成评审并公示。 (四)公布结果:8月份公布最终结果。 (五)每两年评选3-5所。 五、联系方式 请各相关区县将申报表以电子邮件方式呈交重庆市中华职业教育社。同时将加盖公章的申报表邮寄给重庆市中华职业教育社。地址:重庆市渝中区两路口长江一路五号中华广场9—8号,邮编:400014。 联系人:曾悦婧,电话:略。 附件:重庆市实践黄炎培职业教育思想先进学校申报表 二○一○年六月三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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