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关于举办北京市中小学“阳光校园”建设方案及创意大赛活动的通知 |
释义 | 京教勤[2010]7号 各区县教委、发展改革委,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北京市人民政府批转市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北京市加快太阳能开发利用促进产业发展指导意见的通知》(京政发〔2009〕43号)和《北京市节约型中小学校建设指导意见》(京教勤〔2010〕2号),培养中小学生的可再生能源意识,建设低碳发展模式的绿色阳光学校,市教委、市发展改革委决定开展北京市中小学“阳光校园”建设方案及创意大赛活动,由北京教育科学研究院、北京节能环保中心承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 一、活动目的??通过“阳光校园”建设方案及创意大赛活动,推出一批使用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的典型学校,提高青少年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的使用意识,培养中小学生创新实践能力及节能、环保、可持续发展的社会责任感;带动社会、家庭共同关注“阳光校园”建设。 ?? 二、活动范围??北京市所属区县教育机构、小学、中学(含初中、高中、中等职业学校)的全体人员,即区县教育行政管理者、学校校长、教职员工、全体学生等。 ?? 三、征集的内容与形式??各校应紧紧围绕使用以太阳能为主的新能源创建“阳光校园”这一主题,积极组织和动员各方力量,调研撰写本校“阳光校园”建设方案,所提出的方案要具有较强的科学性和创新性,具有一定推广性。提交方案和创意大赛活动的形式可以灵活多样,既可以是个人方案,也可以是集体方案。集体方案应是系统完整的“阳光校园”建设方案,个人方案应是与“阳光校园”建设有关的创意设计等。 ?? 四、活动进度安排??(一)启动培训阶段 ??2010年5月13日,举办“阳光校园”建设方案及创意大赛活动启动仪式,大赛组委会对本市区县教委相关负责人、参与大赛的学校领导、骨干教师进行前期培训,使之系统了解本市新能源利用基本知识、本市新能源发展利用状况,基本掌握 “阳光校园”建设方案设计的主要内容和方法。 ??(二)研制阶段(2010年5月13日至7月13日) ??凡有意参与“阳光校园”建设方案及创意大赛的各学校、教职员工、学生,都要结合学校或校舍的实际情况,组织师生实地调查、咨询专家、独立思考与设计,研究提出完整的“阳光校园”建设方案或创意作品,并于2010年7月13日前提交大赛组委会。 ??(三)评审阶段(2010年7月13日至30日) ??大赛组委会组织相关机构和专家,对学校集体及学生个人设计的“阳光校园”建设方案及创意作品进行集中评审,确定入围作品及名单。 ??(四)总结表彰(2010年9月) ??大赛组委会组织颁奖仪式,对本次活动开展情况进行评估总结,向入选优秀方案的学校及个人进行表彰和奖励。 ??(五)方案实施(2010年9月至2011年10月) ??大赛组委会指导获得市政府固定资产投资和企业资助的“阳光校园”建设方案进行实施。 ?? 五、奖励与资助??为鼓励各学校积极参与本次大赛,专门设立“阳光校园最佳创意奖”与“阳光校园创新设计小专家”称号。其中“阳光校园最佳创意奖”为集体奖,分为一等奖(中小学组各1个),二等奖(中小学组各5个),三等奖(中小学各10个);“阳光校园创新设计小专家”为个人奖,其中,一等奖(10名);二等奖(30名);三等奖(100名)。此外,大赛设“最佳组织奖”若干名。 ??获得“阳光校园创新设计最佳创意奖”一、二、三等奖的学校,将得到市政府固定资产投资和企业资助,实施并完成本校“阳光校园”创意设计。获得“阳光校园创新设计小专家”称号的个人,将授予大赛组委会颁发的证书及相应物质奖励。 ?? 六、活动要求??各区县教委、发展改革委应高度重视,安排专人负责,确保此项工作落实到位,并组织本区学校以学校为单位于2010年7月13日前将相关设计方案和创意大赛作品的电子文档统一发至组委会邮箱,将纸质版设计方案和创意大赛作品(一式五份)邮寄至组委会办公室。 ??(一)主办单位联系人 ??略 ??(二)“阳光校园最佳创意奖”和“阳光校园创新设计小专家”作品邮寄联系方式: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定门外小关东里甲2号(“阳光校园创新设计小专家”作品),邮编:100029。 ??联系人:王老师 联系电话:略 ??电子版可在下载,不够可加页。 附件:申报表 二〇一〇年五月六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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