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关于举办2010年安徽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的通知 |
释义 | 各市教育局、经委、财政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各高职院校、省属中职学校: 为落实我省职业教育大省建设规划要求,进一步推进全省职业院校教育教学改革,提高职业教育教学质量,展示我省职业院校学生的精神风貌和技能水平,根据《关于建立全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制度的意见》(教职成〔2009〕9号)要求,省教育厅、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省财政厅和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部门决定于2010年4月9-11日举办2010年安徽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以下简称“大赛”),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赛对象2010年3月31日前在籍的高等职业院校、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学校)学生。 二、比赛项目大赛项目分中职学生组、高职学生组两个组别: (一)中职学生组 设计算机应用技术、电工电子技术、烹饪、汽车运用与维修、数控技术、美容美发、服装设计制作与模特表演、建筑工程技术等8大类33项。 1.计算机技术技能大赛。 (1)比赛项目5个:企业网搭建及应用;园区网互联及网站建设;动画片制作;网络综合布线技术;网页设计。 (2)组队要求:团体赛项目:企业网搭建及应用项目每代表队限报1组,每组参赛学生2人;园区网互联及网站建设项目和网络综合布线技术项目每代表队每项各限报1组,每组参赛学生3人;个人赛项目:网页设计项目和动画片制作项目每代表队参赛学生限报2人。 2.电工电子技能大赛。 (1)比赛项目5个:电子产品装配与调试;机电一体化设备组装与调试;单片机控制装置安装与调试;制冷与空调设备组装与调试;维修电工。 (2)组队要求:电子产品装配与调试项目、单片机控制装置安装与调试项目每代表队每项参赛学生各限报2人;维修电工项目每代表队限报3人;机电一体化设备组装与调试项目、制冷与空调设备组装与调试项目每代表队每项各限报1组,每组参赛学生2人,以小组为单位进行比赛。 3.烹饪技能大赛。 (1)比赛项目4个:中餐热菜;中餐面点;中餐冷拼;果蔬雕。 (2)组队要求:每代表队参赛学生限报6人,每人限报2个项目。 4.数控技术技能大赛。 (1)比赛项目5个:钳工;车工;数控车工;数控铣工;加工中心/数控车团队。 (2)组队要求:钳工项目每代表队限报3人;车工项目、数控车工项目和数控铣工项目每代表队各限报2人;加工中心/数控车团队项目限报3人(其中加工中心操作工1人,数控车工1人,工艺编制1人)。 5.汽车运用与维修技能大赛。 (1)比赛项目4个:汽车二级维护作业团体赛;汽车维修基本技能;车身修复(钣金);车身涂装(涂漆)。 (2)组队要求:每代表队参赛学生最多10名。汽车二级维护作业团体赛项目以校为单位组队进行比赛,每代表队可出2组,以校为组,每组参赛学生2人,每校限报1组;汽车维修基本技能、车身修复(钣金)、车身涂装(涂漆)等3项个人赛项目每代表队参赛学生限报2人。 6.服装设计制作与模特表演技能大赛。 (1)比赛项目2个:女式休闲上装(夹里)现场电脑样板制作与缝制;中职学生模特表演。 (2)组队要求:每代表队每项参赛学生均限报3人。 7.美容美发技能大赛。 (1)比赛项目6个:美发项目4个〔男士板寸推剪造型(公仔)、女士翻翘发型(公仔)、女式直发碎剪造型、女式盘发(统一着旗袍) 〕;美容项目2个〔新娘妆整体造型、晚宴化妆(统一着吊带裙)〕。 (2)组队要求:每代表队每项参赛学生限报2人,模特自行解决。 8.建筑工程技术技能大赛。 (1)比赛项目2个:工程测量;工程算量。 (2)组队要求:工程测量为团体赛项目,每代表队限报2组,每组参赛学生3人。工程算量为个人赛项目,每代表队参赛学生限报3人。 (二)高职学生组 设机械制造类、电子电气类、计算机类、汽车类、营销与管理类、园林园艺类等6大类11个项目。 1. 机械制造类技能大赛。 (1)比赛项目3个:数控机床装配、调试与维修,产品造型设计及快速成型,数控编程加工与装配。 (2)组队要求:比赛项目均为团体赛项目,每个项目每代表队参赛学生3人。 2、电子电气类技能大赛。 (1)比赛项目2个:嵌入式技术和自动线安装与调试。 (2)组队要求:自动线安装与调试为团体赛项目,每代表队参赛学生2人;嵌入式技术为个人赛项目,每代表队参赛学生不超过3人。 3、计算机类技能大赛。 (1)比赛项目2个:动画制作(动漫方向),网页设计。 (2)组队要求:比赛项目均为个人赛项目,每代表队参赛学生不超过3人。 4、汽车类技能大赛。 (1)比赛项目1个:发动机拆装与调试。 (2)组队要求:比赛项目为团体赛项目,每代表队参赛学生2人。 5、营销与管理类技能大赛。 (1)比赛项目2个:企业经营管理沙盘模拟、物流技能。 (2)组队要求:比赛项目均为团体赛项目,企业经营管理沙盘模拟项目每代表队参赛学生5人,物流技能项目每代表队参赛学生4人。 6、园林园艺类技能大赛。 (1)比赛项目1个:景观与环境艺术设计(计算机辅助设计)。 (2)组队要求:比赛项目为个人赛项目,每代表队参赛学生限报3人。 三、大赛时间按照技能大赛制度要求,建立分层分级竞赛机制。 (一)校级竞赛 由各校结合专业教学和技能实训实际情况自行组织实施。 (二)市级竞赛 市级竞赛应于2010年3月15日前完成(具体安排各市自行确定)。 (三)省级大赛 3月18日下午各市代表队到省教育厅职成处报名,各高职院校代表队到高教处报名。报名时带选手报名表(见附件1)、报名汇总表(见附件2)、3张照片(免冠正面2寸,背面注明学校和选手姓名)、学生证和身份证复印件等材料。 省级大赛于2010年4月9-11日举行,9日报到,10-11日正式比赛。 (四)全国大赛 根据省级大赛结果,结合全国大赛要求,将组织省级集训队,备战全国大赛。 四、大赛地点及竞赛规程具体大赛地点及竞赛规程,由省教育厅另行通知。 五、有关费用竞赛期间统一安排食宿,费用自理。承办省级竞赛及全国大赛集训的职业院校,给予一定的经费补贴。 六、奖励办法(一)参赛选手 每个竞赛项目设一、二、三等奖和优秀奖。前三个奖项数量分别按本项目参赛选手人数的10%、20%、30%确定,其余为优秀奖。 省级大赛获等级奖者颁发获奖证书,竞赛项目符合国家职业标准规定职业(工种)的,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颁发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省级竞赛中职组操作技能与理论考试均合格的,发给中级职业资格证书;总成绩(理论和操作技能)前6名的,发给高级职业资格证书。本次大赛项目对应国家职业标准规定的职业(工种)有:动画绘制员、电子设备装接员、机械设备安装工、制冷设备维修工、维修电工、中式面点、钳工、车工、数控车工、数控铣工、加工中心操作工、汽车维修工、服装设计定制工和工程测量员。 (二)指导教师 辅导学生获省级以上大赛等级奖的指导教师,颁发证书,教育和人社部门在职称评定、骨干教师培养、专业带头人遴选和名师评选等方面,同等条件下优先。 (三)省级大赛按各代表队获等级奖的数量统计总分,一、二、三等奖分别计5、3、1分,总分前6名的颁发奖牌。承办院校和代表队按一定比例设优秀组织奖。 七、组织领导大赛由省教育厅、省经济与信息化委员会、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四部门联合主办,省职业与成人教育学会协办,项目学校承办,成立大赛组委会,成员名单如下: 主 任:程 艺 省委教育工委书记、省教育厅厅长 副主任: 江 春 省教育厅副厅长 李和平 省教育厅副厅长 张德山 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副主任 罗建国 省财政厅副厅长 林 海 省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厅副厅长 金 辉 省职业与成人教育学会会长 成 员: 燕贵忠 省教育厅职业与成人教育处处长 储常连 省教育厅高等教育处处长 阚 智 省教育科学研究院院长 康民钢 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人事处副处长 方习利 省财政厅教科文处副处长 严 信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职业能力处 齐建平 省教育厅师资处处长 郑大明 省教育招生考试院院长 方守义 省职业与成人教育学会副秘书长 各承办院校校长 大赛组委会下设办公室(简称“大赛办”)、专家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厅职成处,燕贵忠同志兼办公室主任,李炳银、张庚家、张守祥任办公室副主任,成员为肖建荣、王后林、李朝荣、赵博智、戈弋、陈世龙。 八、有关要求(一)各市要积极创造条件全面落实技能大赛制度要求,加强竞赛基地建设,组织好本地区的市级技能竞赛,并组队参加省级技能大赛。 (二)各职业院校应以技能大赛为契机,在加强技能教学的基础上,认真组织校级竞赛,尽量扩大覆盖面,促进学生技能水平的提升。高职院校经校内选拔后直接参加省级大赛,省属中职学校、高职院校中专部通过选拔组成省直队参加省级大赛;技工学校按属地管理原则参加当地的市级竞赛。 (三)有中央财政支持的实训基地、省级重点建设专业、实训基地项目的职业院校必须组队参加相应专业项目的比赛。 (四)各院校要加强参赛人员的职业道德和操作安全规则教育,确保文明参赛、安全比赛。 (五)“安徽职业与成人教育网”开设“技能大赛”专题栏目及时发布大赛动态,各有关单位应充分利用网站的信息平台,加强交流,跟踪比赛动态,提高比赛工作效率和管理水平。 (六)请各地各校积极做好有关准备工作,如有问题,请与省教育厅联系。 (七)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附件:1. 2010年安徽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选手报名表.doc 2. 2010年安徽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各市报名汇总表.doc 安徽省教育厅 安徽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安徽省财政厅 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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