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古典金言系列丛书:法家金言 |
释义 | 基本信息作 者:王光辉 著 余秉颐,李季林 编 出 版 社:时代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安徽人民出版社 ISBN:9787212045838 出版时间:2012-02-01 版 次:1 页 数:385 装 帧:平装 开 本:32开 内容简介法家之要在于钻研治国之道、尊君之术,他们变法图强,为利国、为利民,更为利君。当群雄割据并起时,谁能以法夺得天下?法家之说在此各展其长、尽显其能,让你我得以一窥古代帝王雄霸天下的真面目。 目录一、管仲 1.治国之道 苟大意得,不以小缺为伤 不官于物,而旁通于道 丰国之谓霸,兼正诸国之谓王 君子食于道,小人食于力 政平而无威则不行,爱而无亲则流 上离其道,下失其事 道、德、义、礼、法 夺柄失位,令不行 执利之在,民自美安 据有余而制不足,民无不累于上 现予之形,不现夺之理 泉雨五尺,其君必辱 2.以民为本 言室满室,言堂满堂 且怀且威,则君道备 天之所助,虽小必大 自媒之女,丑而不信 欲为其国者,必重用其民 备长在乎任贤,安高在乎同利 得人之道,莫如利之 盛必失而雄必败 通德者王,谋得兵胜者霸 我有过为,民毋过命 有过则反之于身,有善则归之于民 胜民之为道,非天下之大道 辐辏并进,则明不塞 亲近者言无事 3.以法治国 非一令而民服之,不可以为大善 喜无以赏,怒无以杀 凡令之行,必待近者之胜 禁胜于身,令行于民 社稷戚于亲 任法而不任智 君臣上下贵贱皆从法 见必然之政,立必胜之罚 先易者后难,先难而后易 虽有明智高行,不能废法而治国 喜之有徵,恶之有刑 明君在上,刑省罚寡 安其位乐其群,务其职荣其名 赏罚之制,无逾于民 4.道德教化 仓廪实则知礼节,衣食足则知荣辱 守国之度,在饰四维 …… 二、子产 三、李悝 四、商鞅 五、慎到 六、申不害 七、韩非 八、李斯 后记 精彩书摘八、李斯 李斯(公元前280年一公元前208年),字通古,战国末年楚国上蔡(今河南上蔡)人,著名政治家。早年担任乡中小吏,掌管文书资料。一次,李斯发现老鼠在厕所中吃脏东西,每当有人或狗走来时,就慌张逃跑。李斯又发现粮仓中的老鼠却能够饱食无忧,感慨地说:“一个人有出息还是没有出息,就如同老鼠一样,是由自己所处的环境决定的。”于是李斯就跟荀子学习帝王之术。学成后,他认为楚王无能,六国衰弱,就决定西行人秦。来到秦国后,投靠在相国吕不韦的门下担任食客,受到吕不韦的赏识,并因此得到机会晋见秦王赢政,劝说赢政攻灭诸侯,成就帝业,受到信任后,被任为长史。 秦王政十年(公元前237年),韩国人郑国以修筑渠道为名,来到秦国做间谍被发觉。秦国的宗室大臣乘机请求秦王把从各诸侯国来从事游说的客卿一概驱逐,李斯也在驱逐之列,于是他上书《谏逐客书》进行劝谏阻止,为秦王赢政所采纳,并得到重用,被任为廷尉,辅助秦王加强对各国进攻。秦始皇统一天下后,任命李斯为丞相。李斯任丞相后,采取措施加强对人民的统治。先后拆除郡县城墙,销毁民间的兵器;废止分封制,采用郡县制;焚烧民间收藏的《诗》、《书》、百家著作,禁止私学,加强中央集权专制。之后,李斯还参与制定了法律,统一车轨、文字、度量衡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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