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龚家庵村 |
释义 | 村情概况龚家庵村隶属于云南省红河州建水县南庄镇南庄铺村委会,属于坝区。位于南庄镇西南边,距离村委会2.00 公里,距离镇1.50公里。国土面积1.44平方公里,海拔1,365.00米,年平均气温17.50 ℃,年降水量800.00毫米,适宜种植水稻、玉米、红薯、石榴等农作物。有耕地468.00亩,其中人均耕地0.47亩;有林地374.00亩。全村辖4个村民小组,有农户271户,有乡村人口987人,其中男性484人,女性503人。该村以汉族为主(是汉、彝族混居地),其中汉族975人,彝族10人,哈尼族2人。到2007年底,参加农村合作医疗781人,参合率79%;享受低保21人;五保户1人其中农业人口987人,劳动力634人,其中从事第一产业人数569人。该村的主要产业为种养殖业,主要销售往县内。2007年主产业全村销售总收入229.00万元,占农村经济总收入58%。2006年全村经济总收入395.00万元,农民人均纯收入 2,412.00元,农民收入主要以种养殖业为主。该村目前正在发展鱼腥草、石榴、生猪养殖特色产业,大力发展鱼腥草、石榴、生猪养殖产业。 农村经济该村有耕地总面积468.00亩(其中:田373.00亩,地95.00亩),人均耕地0.47亩,主要种植水稻、玉米、红薯等作物;拥有林地374.00亩,其中经济林果地164.00亩,人均经济林果地0.17亩,主要种植石榴等经济林果;无水面、草地、荒山荒地,其他面积820.00亩。2007年农村经济总收入395.00万元,其中:种植业收入270.00万元,占总收入的68%;畜牧业收入85.00万元,占总收入的21%(其中,年内出栏肉猪500头,肉羊5头);渔业收入5.00万元,占总收入的1.3%。农民人均纯收入2,412.00元,农民收入以种养殖业等为主。无外出务工。该村到2007年底,已签定农业承包合同251份,农村土地承包面积393.00亩,其中土地流转面积21.00亩。已建立了农村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制度。年末有固定资产5.00万元,无经营收益,农村财务管理实行委托管理,定期开展村务公开,并成立了民主理财小组,主要以粘贴公告、黑板报等方式公开,公开项目有村集体财务、重要信息等 。 基础设施该村截止2007年底,已实现通水、通电、通路、通电视、电话五通,无路灯。全村有271户饮用井水。有271户通电,有20户通有线电视,拥有电视机农户190户(分别占农户总数的100%、11%和70%);安装固定电话或拥有移动电话的农户数190户,其中拥有移动电话农户数60户(分别占总数的70%和22%)。该村到镇的道路为水泥路;进村道路为水泥路面;村内主干道均为硬化的路面;距离最近的车站1.50公里,距离最近的集贸市场1.50公里。全村共拥有汽车4辆,农用运输车1辆,拖拉机5辆,摩托车50辆。全村建有沼气池农户5户;装有太阳能农户70户。耕地有效灌溉面积为373.00亩,有效灌溉率为79%,其中有高稳产农田地面积373.00亩,人均高稳产农田地面积0.38 亩。该村到2007年底,农户住房以土木结构住房为主,其中有32户居住砖混结构住房;有41户居住砖木结构住房;有183户居住于土木结构住房,还有15户居住于其他结构的住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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