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词条 葛洲坝人民法院
释义

葛洲坝人民法院地处宜昌市西陵区,辖区面积7平方公里,管辖人口约20万。葛洲坝人民法院的前身是宜昌市中级人民法院葛洲坝人民法庭,始建于1974年12月3日,2001年11月22日经最高人民法院批准设立葛洲坝人民法院,行使基层人民法院的职权。建院至今已两易院址,2000年12月迁至宜昌市沿江大道9号。葛洲坝人民法院座落在举世闻名的长江葛洲坝水利枢纽工程之畔,交通便利,法院办公楼共6层,面积约4000平方米,设有大、小审判庭各4个,办公楼内配有会议室、干警活动室、电子阅览室、档案室、微机室、人民陪审员办公室及车库等专门用房。为进一步实行统一上网和管理现代化,法院正在进行局域网建设,2005年底完工。

葛洲坝人民法院是基层人民法院,是国家的审判机关,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依法管辖在葛洲坝城区范围内的第一审刑事案件、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葛洲坝人民法院设有刑事审判庭、民事审判庭、行政审判庭、执行庭、立案庭、审判监督庭、司法警察大队、办公室和政治处等9个职能部门。葛洲坝人民法院机构级别为正县级。

葛洲坝人民法院受理案件的范围是,刑事案件包括:1、管辖犯罪地在本院辖区内的第一审普通刑事案件(依照法律规定由上级人民法院管辖的刑事案件除外)。2、管辖犯罪地在本院辖区内的第一审自诉案件。

民事案件包括:1、争议金额在50万元以下的各类第一审普通民商事案件。2、不服市劳动仲裁委员会仲裁的劳动争议案件。3、由上级人民法院指定或移送的民事案件。4、适用特别程序审理的案件。5、支付令案件。6、公示催告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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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1/15 22:58: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