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凤凰县农业局 |
释义 | 机构设置凤凰县农业局是对全县的农业生产、农村经济等各方面进行管理和指导的行政职能单位。局设有行政单位和事业单位两个部门,其中行政单位内设办公室、政工股、计财股、科教股、法规股、市场信息股,事业单位设有20个站、场、所,包括:10个内设站(推广中心、信息站、粮油站、植保站、经作站、土肥站、执法大队、种子管理站、经作试验站、农产品质检站),5个片农技站(城郊农技站、阿拉农技站、吉信农技站、山江农技站、腊尔山农技站),5个场、所、公司(县农科所、黄合农场、旱粮站、县农垦场、种子公司)。全局现有干部职工229人,其中本科学历12人,大专学历68人,中专学历63人,高中以下学历86人,高级职称6人,中级职称61人,初级职称30人。 职能1、对全县农业种植业的发展提出意见和建议,为县委、县政府指挥农业当好参谋。 2、制定全县种植业发展规划,为全县种植业生产提供技术指导。 3、贯彻实施国家有关农业法律、法规和政策,抓农业行政执法,整顿和规范农资市场,为农业生产的正常进行提供有效保障。 4、抓农业新技术推广,农作物新品种的引进示范和推广,组织全县的农业技术培训。 5、负责全县农业技术推广体系建设和配合有关部门进行农业技术职称的评审。 6、建议、协调全县种子、苗木的生产,负责组织种子、种苗的选育、试验、示范、推广工作。 7、负责全县农业环境保护和组织生态农业及农业可持续发展工作。 8、负责定期收集、分析、综合全县农业生产进度以及农业生产抗灾救灾等工作。 9、协助有关部门对县农业局系统干部职工进行教育管理、调配和工资福利等工作。 10、承办县人民政府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的其他工作。 11、抓好农产品质量安全,负责拟定农业产业技术标准并组织实施;负责无公害农产品及绿色食品的质量监督、认证、管理和植物新品种保护工作;负责肥料、种子、农药、农膜等农业投入品的质量监测、鉴定和转基因生物安全监督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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