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宾阳县国家税务局 |
释义 | 机构概况宾阳县国家税务局现有在职干部182人,大专以上文化170人(其中本科文化程度95人),占总人数的93.4%,中共党员111人,占总人数的60.9%。内设办公室、政策法规股、收入核算股、纳税服务股(办税服务厅)、征收管理股、人事教育股、监察室、机关党办办公室、税源管理一股、税源管理二股、信息中心,下设黎塘分局、稽查局。主要负责全县16个乡镇的增值税、消费税等税收征管业务。1995年以来,国税局共荣获县、地、市、区级以上集体(个人)荣誉达上百个,其中,县局机关党支部自1996年至2007年连续十年被县属党委评为“先进党支部”,同时获得“星级支部”“红旗支部”称号;1996年县局机关获得了区级“青年文明号”的称号, 2001年又被自治区评为“巾帼文明示范岗”、“文明庭院”, 2003年获得了全国“巾帼文明示范岗”称号。2007年国税局荣获广西区级“文明单位”和“绿色环保小区”称号。 主要职责一是贯彻执行税收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并结合本地实际情况,研究制定具体的实施办法。二是贯彻执行税收征收管理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研究制定具体的实施办法,组织实施本系统税收征收管理改革。三是根据本地区经济发展规划,研究制定本系统税收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四是负责本地区中央税、共享税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基金(费)的征收管理、税源管理、纳税评估、反避税和稽查工作,力争税款应收尽收;负责增值税专用发票、普通发票和其他税收票证的管理工作。五是监督检查本系统的税收执法活动和内部行政管理活动;负责税务行政处罚听证、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讼工作。六是负责规划和组织实施本系统纳税服务体系建设;制定和监督执行本系统纳税服务管理制度;贯彻执行纳税人权益保障规章制度,研究制定具体的实施办法;监督实施注册税务师管理制度。七是组织实施对纳税人进行分类管理和专业化服务,组织实施对大型企业的纳税服务和税源管理。八是编制、分配和下达本系统税收收入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本系统的税收会计、统计核算工作。九是负责规划和组织实施本系统税收管理信息化建设;制定本系统税收管理信息化制度;承担本系统金税工程的推广和应用工作。十是负责本地区进出口税收和国际税收管理工作。十一是组织开展本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反腐败工作及行风建设。十二是垂直管理本系统的机构、编制、人员和经费等工作。十三是承办自治区国家税务局和南宁市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十四是承办市国家税务局和当地党委、政府交办的其它工作。 机构设置一、办公室 制定局机关和本系统的年度工作计划、有关工作制度;处理局机关日常政务,起草和审核有关文件和报告;负责督查督办工作;负责综合性会议组织、秘书事务、文电处理、文书档案、机要、文印、信访、保密、密码、调研、政务信息、承担面向社会税收宣传及机关政务公开等工作;负责管理机关和本系统财务、基本建设、资产管理、安全保卫、接待等后勤保障及机关行政事务工作;负责实施政府采购工作;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协助局领导对有关工作进行综合协调。 二、政策法规股 负责增值税、消费税、所得税等税种的税政业务;负责增值税专用发票管理、防伪税控管理;负责进出口税收政策及管理办法的贯彻落实、日常监督检查工作;负责对出口企业退免税的审核和确认;组织实施税收协议、协定(安排)的执行;组织实施特别纳税调整工作;组织落实非居民企业所得税征管制度、情报交换、国际税务管理合作等;负责涉税法律事务;组织实施税收执法检查,承担税收执法质量考核、税收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工作;组织实施综合性税收政策调研;组织落实税收执法检查结论和各类审计结论;承办重大税收案件的审理及规范税务行政审批和行政处罚、听证工作;负责税务行政诉讼和行政复议等事项。 三、税源管理一、二股 负责对所辖税源的监控管理工作,对辖区内纳税人实行分类管理和有效服务。负责所辖纳税人税务登记及纳税申报的调查核实、进行税源预测和分析、重点税源管理跟踪监控、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认定管理、减免退税审核调查、日常检查、户籍管理、税源调查、定额核定、催报催缴、数据采集分析、纳税辅导等;组织实施各税种纳税评估工作;组织落实个体和集贸市场税收征管、税收管理员制度。 四、收入核算股 负责编制和分配税收计划、协调和指导组织收入工作,分析检查税收计划执行情况;负责税款征收信息的集中处理,监督检查税款征收、解库、提退情况;组织开展税收收入分析预测、税收收入能力估算;负责重点税源监控和企业税收资料调查作;承担税收会计、税收统计核算工作,负责税收票证管理;承担税收收入数据的综合管理应用工作,对外发布税收收入数据。 五、纳税服务股(办税服务厅) 组织协调落实各税种、各环节的纳税服务工作;组织实施纳税服务工作规范和操作规程;组织落实纳税人权益保障规章制度及规范性文件;组织协调、实施纳税辅导、咨询服务、税收法律救济等工作,受理纳税人投诉;组织实施税收信用体系建设;指导税收争议的调解;组织实施面向纳税人的税法宣传。 负责办理纳税人的各类涉税事项,包括办理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税务登记事项;办理发票发售、代开、审验、收缴等发票管理事项;办理纳税申报、认证、税款征收、申报资料接收等涉税事项;实施税务违法的简易处罚(发票违章);受理纳税人投诉;实施面向纳税人的税法宣传;受理纳税人涉税审批申请;开展纳税咨询、提供办税辅导;办理其他相关事项。 六、征收管理股 负责组织实施综合性税收征管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处理执行税收征管法规、条例中的有关事项;负责欠缴税款管理;组织实施综合性纳税评估工作;负责税务登记、纳税申报、普通发票、税款征收、税收资料、税控器具推广应用等方面的管理工作;牵头组织对征管质量的综合考核、风险管理和税收收入征管因素分析工作;负责金税工程的管理及推广应用工作。 七、人事教育股 研究和执行人事管理制度;负责机构、编制、任免、考核、调配、交流、辞职辞退、工资福利、专业技术职务等人事管理工作;负责离退休干部及提前离岗人员的管理和服务;负责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设、税务文化建设和基层建设;负责教育培训管理工作;承担系统普法工作。 八、监察室 负责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及税收法律、法规情况的监督检查;负责党的纪律检查、行政监察和廉政建设工作;负责执法监察和纠风工作;负责受理信访举报、查处违法违纪案件工作。 九、机关党办办公室 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党建工作;组织实施本系统党建工作;承担机关精神文明建设和机关人员思想政治工作;承担入党积极分子的教育培训考察工作及发展党员工作;承担机关统战工作;指导协调机关工会、共青团、妇委会工作。 十、信息中心(事业单位) 组织本系统信息化建设的规划及实施;组织本系统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管理与运维;负责本系统应用软件开发工作;负责本系统信息安全管理及实施;负责本系统数据集中处理及分析应用工作;负责制定和落实信息化建设管理制度;负责本系统税收管理信息化建设项目立项、技术标准、资金安排等工作;承担金税工程及相关信息系统推广应用的技术工作;承担本系统税收管理信息系统的运行维护工作;承担本系统信息化技术服务、技术支持、技术保障工作。 十一、稽查局(直属机构) 组织、指导、协调和监督本系统的税收检查工作;负责对年度检查计划确定的重点税源企业和税务违法案件的稽查、审理、执行工作;贯彻执行税务稽查规章制度,拟定具体实施办法;负责税收举报案件的受理、转办或初查、检查;对下级税收检查情况进行复查复审;负责与公安、检查、审判机关协调税务稽查中的司法工作;负责金税工程发票协查工作;负责牵头组织税收专项检查作;负责对全市的检查计划、大要案件稽查、税收专项检查进行统筹管理。 十二、黎塘分局(派出机构) 负责对所辖税源的监控管理工作,对辖区内纳税人实行分类管理和有效服务。负责所辖纳税人税务登记及纳税申报的调查核实、进行税源预测和分析、重点税源管理跟踪监控、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认定管理、减免退税审核调查、日常检查、户籍管理、税源调查、定额核定、催报催缴、数据采集分析、纳税辅导等;组织实施各税种纳税评估工作;组织落实个体和集贸市场税收征管、税收管理员制度。 领导信息林秉耀(党组书记、局长)主持全面工作;对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负总责,对本单位领导班子成员及其下一级正职领导负主要领导责任。 林秉耀同志工作简历 1979年4月1日-1982年8月13日在凭祥边防武警大队服役 1982年10月1日-1984年10月1日在宾阳县税务局和吉税务所工作 1984年10月1日-1986年7月1日在宾阳县税务局办公室工作 1986年7月1日-1988年7月1日在江西财经管理干部学院学习 1988年7月1日-1990年8月1日在宾阳县税务局芦圩二分局工作 1990年8月1日-1991年10月1日在宾阳县税务局芦圩二分局任第一副局长 1991年10月1日-1994年4月1日在宾阳县税务局芦圩二分局任局长 1994年4月1日-1994年10月1日在宾阳县税务局任副局长 1994年10月1日-1998年3月1日在宾阳县国家税务局任副局长 1998年3月1日-2001年1月20日在上林县国家税务局任局长 2001年1月20日-2001年8月1日在上林县国家税务局任党组书记、局长 2001年8月1日-至今在宾阳县国家税务局任党组书记、局长 覃存业(党组副书记、副局长)协助局长分管办公室、税源管理二股、黎塘分局、妇委会;对分管部门的党风廉政建设负领导责任。 陈英贤(党组成员、副局长):协助局长分管征收管理股、税源管理一股、机关党委办公室、财务经费、工会;对分管部门的党风廉政建设负领导责任。 覃存业同志工作简历 1986年9月1日-1990年7月1日在中南民族学院学习 1990年7月1日-1991年2月1日在横县税务局校椅税务所 1991年2月1日-1992年3月1日在横县税务局横州分局工作 1992年3月1日-1994年9月1日在横县税务局稽查大队工作 1994年9月1日-1995年3月1日在横县国税局稽查所工作 1995年3月1日-1996年8月12日在横县国税局工作 1996年8月12日-1997年2月26日在横县国税局陶圩税务所任所长 1997年2月26日-1998年2月12日在横县国税局校椅分局陶圩征收处任主任 1998年2月12日-1998年4月19日在横县国税局横州分局工作 1998年4月19日-2002年8月1日在横县国税局峦城分局任副局长 2002年8月1日-2005年12月19日在横县国税局任办公室主任 2005年12月19日-2009年10月在马山县国税局任党组成员、纪检组长 2009年10月-至今在宾阳县国税局任党组副书记、副局长 陈英贤(党组成员、副局长)协助局长分管征收管理股、税源管理一股、机关党委办公室、财务经费、工会;对分管部门的党风廉政建设负领导责任。 陈英贤同志工作简历 1976年2月1日-1979年11月1日在步兵第126师378连服役 1979年11月1日-1982年7月1日在广州军区水泥厂勤务连任副连长 1982年7月1日-1983年10月1日在湖南省军区装备库任正连职管理员 1984年4月1日-1985年6月1日在宾阳县税务局芦圩税务所工作 1985年6月1日-1992年11月1日在宾阳县税务局工作 1992年11月1日-1994年4月1日在宾阳县税务局任办公室主任 1994年4月1日-1994年12月1日在宾阳县税务局芦圩二分局任局长 1994年12月1日-1997年3月1日在宾阳县国家税务局芦圩分局任局长 1997年3月1日-1998年3月1日在宾阳县国家税务局新宾分局任局长 1998年3月1日-2000年3月1日在横县国家税务局任副局长 2000年3月1日-2001年1月20日在宾阳县国家税务局任副局长 2001年1月20日-至今在宾阳县国家税务局任党组成员、副局长 吴援昌(党组成员、副局长)协助局长分管综合业务股、人事教育股、信息中心;对分管部门的党风廉政建设负领导责任。 吴援昌同志工作简历 1984年9月1日-1986年7月1日在广西财经学校学习 1986年7月1日-1988年3月1日在宾阳县税务局新宾税务所工作 1988年3月1日-1992年8月1日在宾阳县税务局新宾税务所任副所长 1992年8月1日-1995年9月1日在宾阳县税务局新宾税务所任所长 1995年9月1日-1996年4月1日在宾阳县国家税务局新宾税务所任所长 1996年4月1日-1997年4月1日在宾阳县国家税务局芦圩税务所任所长 1997年4月1日-1998年4月1日在宾阳县国家税务局黎塘分局任副局长 1998年4月1日-2001年7月1日在宾阳县国家税务局黎塘分局任局长 2001年7月1日-2002年4月1日在宾阳县国家税务局新宾分局任局长 2002年4月1日-2002年7月1日在宾阳县国家税务局稽查分局任局长 2002年7月1日-2005年6月1日在宾阳县国家税务局任党组成员、总经济师 2005年6月1日-至今在宾阳县国家税务局任党组成员、副局长 林海华(党组成员、纪检组长)协助局长分管监察室、计划征收股、稽查局;对分管部门的党风廉政建设负领导责任。 林海华同志工作简历 1982年10月30日-1984年3月1日在宾阳县税务局大桥税务所工作 1984年3月1日-1994年5月18日在宾阳县芦圩税务分局工作 1994年5月18日-1994年10月1日在宾阳县税务局稽查股工作 1994年10月1日-1995年3月1日在宾阳县国税局工作 1995年3月1日-1995年6月1日在宾阳国税局稽查分局工作 1995年6月1日-1995年7月1日在宾阳县国税局直属稽查分局作任副局长 1995年7月1日-2001年7月1日在宾阳国税局稽查分局任局长 2001年7月1日-2002年7月30日在宾阳国税局黎塘分局任局长 2002年7月30日-2002年11月21日在马山县国家税务局任党组成员、总经济师 2002年11月21日-2005年6月2日在马山县国家税务局任党组成员、总经济师 2005年6月2日-2009年10月在宾阳县国家税务局任总经济师 2009年10日-至今宾阳县国家税务局任纪检组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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