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词条 废嫡立庶
释义

词条

废嫡立庶

解释

封建世袭制度的继承原则是通常把自己的爵位、封邑、官职、财产传给自己的嫡长子(正妻所生的大儿子),若废除嫡子的继承权而传给庶子(除正妻而外其他姬妾所生的儿子)则叫废嫡立庶。

详细解释

这是封建世袭制的继承规则,和废长立幼一样,是继承制度的大忌。这一制度依靠自然形成的血缘亲疏关系以划定贵族的等级地位,从而防止贵族间对于权位和财产的争夺。在宗法制度下,从始祖的嫡长子开始传宗继统,并且世代均由嫡长子承继。这个系统称为大宗,嫡长子称为宗子,又称宗主,为族人共尊。宗子有祭祀祖先的权利。若宗子有故而不能致祭,那么庶子才可代为祭祀。废嫡立庶是不符合宗法制的

典文

《东周列国志》第二回:却说褒姒怀孕十月满足,生下一千。幽王爱如珍宝,名曰伯服。遂有废嫡立庶之意。奈事无其因,难于启齿。又:却说申侯闻知幽王废申后立褒妃,上疏谏曰:“昔桀宠妹喜以亡夏,纣宠旭己以亡商。王今宠信褒妃,废嫡立庶,既乖夫妇之义,又伤父子之情。桀纣之事,复见于今,夏商之祸,不在异日。望吾王收回乱命,庶可免亡国之殃也。”又,第三回:话说申侯进表之后,有人在镐京探信,闻知幽王命虢公为将,不日领兵伐申,星夜奔回,报知申侯。申侯大惊曰:“国小兵微,安能抵敌王师?"大夫吕章进曰:”天子无道,废嫡立庶,忠良去位,万民皆怨,此孤立之势也。今西戎兵力方强,与申国接壤,主公速致书戎主,借兵向镐,以救王后,必要天子传位于故太子,此伊周之业也。语云:“先发制人‘,机不可失。”又,第十回:祭足曰:“邓曼,元妃也,子忽嫡长,久居储位,且屡建大功,国人信从,废嫡立庶,臣不敢奉命。”

《三国演义》第三回:群臣惶怖莫敢对。中军校尉袁绍挺身出曰:“今上即位未几,并无失德;汝欲废嫡立庶,非反而何?”卓怒曰:“天下事在我!我今为之,谁敢不从!汝视我之剑不利否?”袁绍亦拔剑曰:“汝剑利,吾剑未尝不利!”

史记记载

《史记·晋世家》献公私谓骊姬曰:“吾欲废太子,以奚齐代之。”骊姬泣曰:“太子之立,诸侯皆已知之,而数将兵,百姓附之,柰何以贱妾之故废适立庶?君必行之,妾自杀也。”骊姬详誉太子,而阴令人谮恶太子,而欲立其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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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1/16 19:04: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