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方咸松 |
释义 | 方咸松(1920—1990),甘棠镇民主村湖深潭人。 咸松世代务农,幼年丧父,家境贫困,全家母子3人靠亲友接济生活。成年后,又逢连年战火,靠卖柴为生。民国35年(1946)共产党领导的游击队活动于黄山山区,湖深潭后山的竹垄岗是沿江中心县委机关驻地,游击队领导人陈爱曦、孙刚经常去民主村活动。咸松与青年农民陈振华、崔思涛等率先参加地区民兵,积极协助游击队开展工作。 建国初期,咸松任地方民兵队长,1954年加入中国共产党,1956年任民主大队支部书记,直至1984年因年老体衰而主动辞职,推举年富力强者担任。辞职后,热情支持新干部工作,处处为群众排优解难,鞠躬尽瘁,死而后已。 咸松身为支部带头人,立志改变山区贫困面貌。30余年如一日,吃大苦、耐大劳,事事走在前,处处带头干。经过几十年的艰苦奋斗,至1987年,全村造、育、改造、垦复林木2.88万亩,发展茶园700亩,造田80亩。每年向国家提供木材1000立方米,毛竹3万根,茶叶4万斤。宜林山场全部绿化,森林覆盖率达88.4%,林木蓄积量8.5万立方米,毛竹蓄积量36.8万根。全村建各类桥梁30余座,开辟林区道路14条,建大型林场1个,茶厂4个,会堂1座,学校1所。户户通电,安装了自来水,90%的农户盖了新房。使民主村从一个落后的穷山沟变成初步繁荣的新农村,先后15次被评为全国、省、市(地)林业先进单位,受到国务院的嘉奖。 咸松为人正直、廉洁奉公,不搞特殊化、不谋私利、不挪用拖欠集体一分钱。不参加任何宴请,谢绝一切馈赠。严于律已、乐于助人,曾主动将组织上照顾他家的一个招工名额让给他人,还说服儿子将参军的指标让给烈士家属。1980年,组织上决定咸松脱产到乡里工作,他却以年老体弱为由婉言谢绝,继续为山区人民作贡献。 咸松身在林海,却惜木如金。身体力行,教育大家“靠山吃山,吃山养山”。为了保护森林资源,带头捡死柴,烧茅柴,在全村推广省柴灶,集体办林场,教育子女到林场劳动,吃住在高山。逢年过节,咸松总是别人回家团聚,自己却连年在林场过除夕夜。 咸松几十年如一日,兢兢业业为党为人民工作,成绩卓著,多次被评选为乡、县、省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省人大常委会委员,乡、县党委委员,乡党委副书记,1978年被选为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1979年被评为全国劳动模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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