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作龙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建议对脱毒红苕进行品种对比试验》的提案收悉,感谢您对我市“三农”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现就提案提出的有关问题答复如下:
一、2006年我市按照遵义市政府安排,推广脱毒红苕种96吨,扦插面积3250亩。秋收时农业局组织技术人员测产验收,平均亩产不足1200公斤,品质一般,比本地大宗品种产量低。究其原因是该脱毒种是遵义市政府直接确定的,没有征求各地的意见,更没有参加选购种。
二、由于2006年脱毒红苕性状和产量反应较差,我们也将此情况作了如实上报,为此,2007年遵义市也就没有下达推广任务。
三、为了加大红苕这一我市夏季主要粮食作物之一的品种更新进程,市政府将有计划地引进优质高产的脱毒红苕种进行试验示范,筛选出2--3个适合我市栽培的品种进行大面积推广。
赤 水 市 农 业 局
二OO七年六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