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对赤水市政协五届二次会议第80号提案的答复 |
释义 | 王荣超委员: 您提出的《建议提高市中至天台公交车的服务意识》的提案收悉。感谢您对城市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现就提案提出的有关问题答复如下: 我市城市公共交通管理在2008年3月以前由于管理体制一直未理顺,城区公交车和市中至赤天化长安车由交通局管理,出租车由城管局管理,2008年3月11日市人民政府召开交通安全联席会议,理顺了赤水市城市公共交通管理体制,明确了在城市规划区的三个办事处和天台、复兴、大同镇实行城市公共交通管理,管理单位为市城管局。目前我市共有城市公共汽车16辆(市区1、2路各4辆、市中至天台8辆)、城市出租汽车180辆、市区至赤天化长安车59辆,总计255辆。 我市城市公共交通起步较晚,2002年以前主要是三轮车和长安车。2003年市人民政府为了提高我市城市化水平,提升城高品位,对城区公共交通的发展提出了要求:一是取缔三轮车;二是长安车只退不进,达到了国家规定的服务年限后自然退出营运市场;三是制定城市公共交通专项规划,逐步完善城市公交建设。基于我市城市公共交通发展的历史原因,为保障长安车业主的利益,维护社会稳定,2003年以来,公交车的发展只能根据实际需要适量增加,因而与之相应的设施建设滞后。同时,由于管理体制不顺,对公交车的管理也不很规范,导致公交车车容车貌差,服务质量差等一系列问题。 为科学合理地建设和发展我市城市公共交通,市人民政府于今年理顺了城市公共交通管理体制,市城管理局编制了赤水市城市公共交通专项规划,经省建设厅专家评审通过,赤水市人民政府已批准同意实施。目前,我市公交系统的建设和管理工作正在按照预定计划进行,公交站台的分布、数量,公交车车型,将要开通的公交车线路及数量等系列工作正在按法定程序报批完善。 针对目前市中至天台公交车运营中存在的问题,我们主要采取了以下几个方面的措施: 一、在市人民政府明确市中至天台线路车由我局管理后,针对当时沿线路存在的如服务质量,使用性质等问题,我局在3月中旬该线路归口我局管理后,立即召集天台镇相关部门、市客运公司、经营业主在天台镇召开该线路经营管理工作会,要求该线路必须严格按城市公共交通管理的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切实搞好服务,加强安全管理。市客运公司要协助城市管理局在规定时限内办理完该线路使用性质的变更手续,由农村定线班车变更为城市公交客运,切实维护乘客利益,提高服务质量水平,解决经营者的实际困难,维护正常的运营秩序。 二、建立完善培训制度,加强对从业人员的培训。根据我市城市公共交通管理实际,我局计划在2008年8月初,开展我市第二期城市公共交通从业人员培训。主要从行业管理规定、文明服务规范、安全行车等方面进行培训,要求从事城市公共交通服务的人员必须认真执行《贵州省城市公共交通管理条例》的规定,遵纪守法,文明服务,严格执行价格政策。同时建立城市公共交通服务质量、安全运行综合考核制度,加强监督管理,切实提高该线路服务质量,确保安全运行。 三、要求客运公司加强对该线路的管理,严格按规定的发车时间发车,行车中注意安全,确保安全运营。 四、认真做好行车前,行车中,收车后的车辆卫生保洁工作,随时保持车内整洁卫生。 二00八年九月二十二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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