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对赤水市五届人大二次会议第91号建议的答复 |
释义 | 王培华、姚光林、袁 海、朱正祥、罗永云、伍能碧、张仕祥、朱邦强、罗平、高 涌代表: 您们提出的《关于加强公安队伍行风建设的建议》收悉。感谢您们对我市公安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现就建议提出的有关问题答复如下: 你们的建议内容反映“开发商和修通村公路承包者在乡镇派出所审批炸材时,收费不打收据,老百姓办事更难,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老百姓意见极大。”我局领导十分重视,市局党委委员、副局长牟飞,党委委员、纪委书记雷 勇,监察室主任黄光伟,刑侦大队综合科负责人李 旭,治安大队治安科科长吴 鹏于2008年6月5日到赤水市长期镇政府召集各位代表(张仕祥、罗平、姚光林三位代表因事未到)召开座谈会了解详细情况,代表们积极配合,踊跃发言。归纳为三方面情况: 一是反映长期派出所负责人彭世刚在审批炸材中存在收费,不打收据。 二是反映派出所在炸材审批上程序复杂,建议制作流程图卡;派出所和爆破公司表册不统一,建议衔接好。 三是建议在审批上,所长不在时,是否委托内勤或值班民警办理;在管理上,用量少的工程,是否可以借放在手续齐备的其它仓库。 针对代表们反映的问题,2008年6月11日上午,党委委员、副局长罗小松,党委委员、纪委书记雷勇,监察室主任黄光伟,督察大队副大队长唐子敬,治安大队治安科科长吴 鹏在市局纪委办公室研究决定:代表们反映的第一个问题,由市局纪委开展调查;第二、三个问题治安业务部门正在制定相关管理规定,办理流程,简化程序,尽最大能力方便群众办事。 各位代表,我局在抓队伍教育、管理等方面还存在一些问题,有的民警执法不规范,执法不文明,服务态度不好,工作方法简单粗暴,在人民群众中造成了不良影响,严重影响了公安形象。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进一步加大民警教育和管理力度,以求真务实的作风,端正执法思想,转变执法观念,塑造新时期良好的警察风貌,树立严格、公正、文明的执法形象。同时,希望代表们和广大人民群众一如既往地关心、支持公安工作,给我们提供及时准确的民警违法违纪信息(也可向其它监督部门反映),我们将严肃查处,绝不姑息。 二00八年六月二十五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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