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东乡县盐务局 |
释义 | 东乡县盐务局是县人民政府盐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县盐业行业管理、食盐专营和盐政执法工作。垂直领导单位,隶属于江西省抚州市盐务局。 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盐资源开发、盐业生产和盐政市场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政策。 2、按照国家计划组织全县盐业生产、分配、储存、调拨运输和销售,保证盐产品的市场供应。 3、负责管理本县食盐专营工作,核发《食盐批发许可证》和《食盐准运证》;负责本县碘盐加工和市场供应的监督管理。 4、依照国家的盐业法规,负责全县盐政市场稽查工作,规范盐业生产、运输和销售管理,查处盐业违法案件。 5、协同县有关部门制订盐业价格等有关政策,参与县有关部门对盐行业的经济结构调整工作。 6、承担县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机构设置: 内设文秘股、财务股、业务股、批发部。 领导介绍: 雷有根,县盐务局局长、盐业分公司总经理,主持全面工作。 附注:江西省盐业集团公司东乡分公司是省盐业集团全资子公司,实行人、财、物、产、供、销六统一计划管理,负责本区域的食盐和各类盐产品供应、运销任务,与县盐务局一套机构,两块牌子,合署办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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