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东盟投资 |
释义 | 基本概述((1)投资主体 (2)投资地区 (3)出资形式 (5)投资目的 (6)投资领域) 发展方向(扩大境外资源开发利用 发展具有比较优势产业对外投资 积极推动服务业“走出去” 吸收境外先进技术、管理水平和优秀人才) 百科名片东盟投资指投资主体通过投入货币、实物(产品)等资产获得东盟自由贸易的活动。中国东盟投资的始于东盟博览会创办之初。但当时市场陌生,投资主体单一(主要是国有企业),国际市场经验不足,因此东盟投资主要是设立贸易公司或者窗口公司,投资规模较小。几年下来来,中国东盟投资由无到有,不断发展壮大,尤其2010年以来,中国境外投资呈现出高速发展的态势。 基本概述具体可以从以下六个方面来理解: (1)投资主体一是中国境内的各类法人,包括各类工商企业、国家授权投资的机构、商家等,这些机构属于 中国境内的法人机构,受中国内地法律的管辖约束。 (2)投资地区适用于东盟投资项目核准的投资地区,不仅包括外国,也包括东盟其他国家。凡在东盟自由贸易区进行的投资,均为东盟投资。 (3)出资形式东盟投资所投入资产的形式十分广泛,包括货币资金的投入,各类实物资产,企业产品的投入。由此可见,只要是向东盟经贸区的输出行为,无论是以什么方式出现,都应按照东盟投资项目核准的有关规定履行相应行政许可手续。 (5)投资目的东盟投资的直接体现,是获得了对东盟资产或经营活动的所有权、经营管理权及其他相关权益,如收益分配权、资产支配权、资源勘探或开发权等。东盟投资的目的,可以是为了在境外进行生产、销售、经营或研发,也可以是为了在境外进行融资。 (6)投资领域东盟投资的行业领域,可涉及中国国内法律允许投资的国民经济各领域。 发展方向中国尚属发展中国家,国内经济建设还需要大量资金,与“引进来”利用外资相比,中国企业“走出去” 还属起步阶段。为此,中国政府主要在以下几方面引导企业开展东盟投资: 扩大境外资源开发利用中国资源相对短缺,中国政府鼓励和支持企业对外投资,开发利用境外油气、金属和非金属矿产资源、林木资源以及经济作物种植、远洋渔业等资源,加强互利互惠的投资合作,促进中国与东盟其他国家和地区优势互补、共同发展。 发展具有比较优势产业对外投资发挥中国企业在轻工、纺织、家电等制造业方面相对优势,到有条件的国家和地区建立生产基地和营销网络,积极参与各种形式的国际经济技术合作,促进当地的经济发展。同时,也探索跨国并购等多种投资方式,有效参与世界产业结构的调整。 积极推动服务业“走出去”鼓励具有比较优势企业到境外从事贸易分销、银行、保险、电讯信息、物流航运和中介服务,提高中国企业的服务水平和质量,同时也可为投资所在国创造一定的就业机会。 吸收境外先进技术、管理水平和优秀人才引导有实力的企业在东盟科技资源较为发达的地区设立研发中心,有效利用境外科技和智力资源,提高中国企业的创新能力和技术水平,为国际市场提供更好的中国产品。 东盟投资合作尚需突破四大障碍一是双向投资规模偏小。2009年,中国与东盟双边贸易额2130亿美元,但当年双向直接投资总额还不足100美元,二者明显不相称。 二是基础设施建设落后制约了投资的发展。双方贸易大幅度增长进一步凸显了基础设施建设水平的偏低,如昆曼公路在双方境内路段的建设等级和载重标准不同,导致通关产品到口岸后需卸货重新装载,既增加成本,又降低效率。 三是投资自由化和便利化的条件有待改善。与投资相关的法律法规不够健全,政策透明度和稳定性、投资保护、知识产权保护等都是企业关注的问题,要促进相互投资,这方面的工作还需加强。 四是加强产业合作仍有很大空间。双方的产业之间缺乏足够了解,行业协会之间的沟通不足,在利用自贸区优惠政策、实现优势互补方面还有很多工作可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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