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电脑法学 |
释义 | 运用电脑研究法律与法治问题的学科。由于现代智能计算机已能模拟人脑进行储存、识别、判断和推理等思维活动,同时电脑还能储存各种法律条文,这就为电脑在法学研究中的运用提供了客观条件。 电脑法学研究的内容(1)电脑法学的概念、研究对象和产生的历史过程; (2)电脑运用于法律领域的意义及可行性,如用电子计算机整理案犯资料、协作侦破案件和开展法学研究之用; (3)运用电脑编制立法预测程序、诉讼程序以及预防和监控犯罪程序等。 教育法学研究教育过程中的法律现象及其规律的学科。 教育制度法律化已有百余年历史,1870年,英国就颁布了第一部教育法。但各国对教育立法的高度重视和广泛实践还是在第二次世界大战以后。战后的许多国家都把教育列为优先发展的部门,相应的教育立法也比较发达。如日本,除教育基本法外,还有教育行政法、教育财政法、学校教育法、社会教育法等200多项法律、法规。在英国,从战后至今,有关教育的议会立法、政府规章、法院判例已达数百件,教育法制日趋完善。为了加强教育立法,各国纷纷开展这方面的理论研究,英国就有《教育法》等论著问世。我国在逐年增加教育投资的同时,对教育立法也予以高度重视。1986年颁布了新中国第一部《义务教育法》,在该法颁行前后,法学界、教育界展开了一场关于教育法学的大讨论,推出了大量成果,为教育法学的建立和完善奠定了基础。 教育法学研究的内容(1)教育法的概念、作用、基本原则及其在整个法律体系中的地位; (2)各种形式、各种层次教育所涉及的法律问题; (3)各种形式、各种层次教育的立法衔接配套问题; (4)各级教育行政机构的设置及其职责权限的规定; (5)各国教育法的发展历史和教育法学的研究概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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