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典籍厅 |
释义 | 典籍厅是清朝中央内阁下设的机构。典籍厅是内阁的秘书部门,有学士10人(满 6人,汉 4人)、典籍6人(满、汉、汉军各 2人),供事22人。此外侍读学士、侍读、中书等兼在典籍厅办事者,由大学士派委,无定员。其办事之所,分南、北两厅。 南厅职掌有四: (一)掌关防。内阁无印,对外行文,用典籍厅关防。 (二)收发及办理文稿。各衙门来文,直送两厅,再按事务性质分送各房。 (三)官员考绩事务。负责对侍读、典籍、中书等官的考绩。 (四)管理“吏役”事务。考取助理事务的“供事”及管辖皂役等事。 北厅职掌也有四项: (一)掌奏章。拟办陈事请旨之奏本及进贺表等。 (二)办理大典事务。即关于大典礼的筹备应办事项。 (三)用宝洗宝。请用国家宝玺及岁终封宝日洗宝事务。 (四)收藏红本图籍,并收贮表章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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