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递建原理 |
释义 | 递建原理(Aufbau principle) 又称递建规则(Aufbau rule)或构筑原理(building-up principle);它的由来是从德文『Aufbau』(原意为”建筑“)转译而来的;虽然递建原理以德文命名,但事实上它由波耳(Niels Bohr)、西蒙(Simons)、包立(Wolfgang Pauli)和鲁拉(Reuhrer)一起提出。 递建原理可使用於确定原子、分子或离子的电子组态(electron configuration)。此原理假设:原子是由电子逐步增加而”建构”(built up)起来的一种设想过程,当电子数不断增加, 此原理须确定取得它们相对於原子核和其他已存在之电子间的最稳定情况(电子轨域)。简而言之,电子会循序先进入较低能阶的轨域,其次再填入能阶较高的轨域,即整个体系的能量越低越好。一般来说,新填入的电子都是填在能量最低的空轨道上的。 根据此原理, 电子填入轨域是从最低的、可利用的(或可能的) 能量状态开始,随後再进入能量状态较高的轨域(即1s 会在2s 之前) 。填入轨道乃根据n+l 规则【又称马德隆(Madelung)规则,此为纪念Erwin Madelung(马德隆常数的发现者)】, 原子轨域能阶的高低由轨域壳层(主量子数n)与轨域形状(角量子l)共同决定,即(n+l)值大者能阶高;(n+l)值小者能阶低;若(n+l)值相等,则n大者能阶高、n小者能阶低。依此原理,电子填入轨域以较低值的(n+l)优先,其次,再填入(n+l)值较高的轨域。但在具有相等的(n+l)值的情况下, 轨域以较低值的n 首先被填入。 对多电子原子而言,轨域能阶由低至高的次序为:1s<2s<2p<3s<3p<4s<<3d<4p……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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