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递减折旧法 |
释义 | 递减折旧法又称加速折旧法,在这种方法下固定资产每期计提的折旧费是不等的,在其使用的早期提得较多,使用的后期提得较少,从而使固定资产的价值在使用期内尽快得到补偿。使用递减折旧法,各年的折旧额呈递减趋势。 常用的递减折旧法有双倍余额递减法和年数总和法两种。 (1)双倍余额递减法。这种方法是根据每期固定资产账面净值和不考虑净残值的双倍的直线法折旧率计算固定资产折旧的一种方法。其计算公式如下: 年折旧率=2÷预计使用年限×100% 月折旧率=年折旧率÷12 月折旧额=固定资产账面净值×月折旧率 在采用双倍金额递减法下,由于计算折旧率时未考虑净残值,为使各期计提的折旧额合计数等于应计提折旧总额,应当在折旧年限到期前的最后两年,改按年限平均法将固定资产净值扣除预计残值后的净额平均摊销。 【例1】某设备原价为50 000元,有效使用年限为5年,预计残值为2 000元。按双倍余额递减法逐年计算的折旧额如表1所示。 年折旧率=2÷5×100%=40% 表1 折旧计算表 (双倍余额递减法) 单位:元 年次 折旧基数 年折旧率 年折旧额 累计折旧 账面净值 0 50 000 1 50 000 40% 20 000 20 000 30 000 2 30 000 40% 12 000 32 000 18 000 3 18 000 40% 7 200 39 200 10 800 4 10 800 直线法 4 400 43 600 6 400 5 6 400 直线法 4 400 48 000 2 000 (2)年数总和法。年数总和法又称合计年数法,是将固定资产的原价减去残值后的净额乘以一个逐年递减的分数计算每年折旧额,这一分数的分子代表固定资产尚可使用的年数,分母代表使用年数的逐年数字总和。其计算公式如下: 年折旧率=尚可使用年数÷预计使用年限的年数总和= (预计使用年限-以使用年限)÷预计使用年限×【(预计使用年限+1)÷2】×100% 年折旧额=(固定资产原值-预计净残值)×年折旧率 月折旧额=年折旧额÷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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