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第三个洛美协定 |
释义 | 全名《欧洲经济共同体—非洲、加勒比和太平洋国家洛美协定》。非洲、加勒比和太平洋地区46个发展中国家同欧洲经济共同体9国之间签订的经济贸易协定。迄今业已签署4个。1984年12月8日第三个《洛美协定》在洛美续签,1986年5月1日生效。它规定,在5年中欧洲共同体提供总数为85亿欧洲货币单位的经济援助;加强非、加、太国家的集体自力更生能力,重点帮助发展补偿作物;对工业和农产品的销售提供优惠,把享受稳定收入的出口产品增加到50种;扩大合作领域,包括文化、环保等诸多方面。10个共同体成员国和66个非、加、太发展中国家参加了签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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