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得克萨斯独立运动 |
释义 | 得克萨斯独立运动是部分得克萨斯人因为不满美国政府的体制,因此想脱离美国的运动。虽然德州人的“德州思想”很强,“美国爱国主义”是“德州思想”的很重要的部分。因此这运动在德州平民上差不多完全没有支持。 得克萨斯独立运动认为,得克萨斯是1865年美国强迫吞并的,他们不予以承认,并于1995年12月成立了自己的“得克萨斯共和国”,制定宪法,规定凡在得克萨斯州居住满6个月的人即为得克萨斯公民,号召每年7月4日参加公民投票,以要求脱离美国独立。不过目前尚没有一个国家承认他们。据他们的杂志《得克萨斯月刊》宣布,经调查有75%的得克萨斯人赞成独立,但是一般德州居民会觉得这个数字是不可能的。但据一些历史学家宣称,1836年得克萨斯独立运动的领导人是倾向合并到美国的,他们认为目前最想让得克萨斯独立的应该是墨西哥裔人,但居住在得克萨斯的墨西哥裔美国人可能更宁可属于美国而不愿意回归墨西哥。不过今年奥斯丁市长宣布由于警力不足,取消3月2日例行的庆祝得克萨斯独立日游行,引起许多人不满,有相当一批人集结抗议,挥舞的是墨西哥国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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