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道真自治县移动通信网络工程建设方案 |
释义 | 为顺利推进移动通信网络工程建设,进一步完善移动通信网络结构,最大限度满足全县移动通信需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贵州省土地管理条例》、《森林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及《遵义市人民政府关于征用土地年产值标准的批复》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进一步增强服务意识,强化工作措施,搞好协调服务,扎实推进移动通信网络工程建设,最大限度满足全县移动通信需求。 二、工作目标 2008年9—11月,完成移动通信二干光缆建设任务;2008年12月底前完成县城区移动通信管道建设任务;2009年6月底前完成25个移动通信基站建设,并继续完善县城区移动通信管道建设。 三、工作职责 1.县移动公司:主要负责项目实施、项目质量、项目验收等相关工作,并结合实际制定移动通信网络建设规划并积极向上争取工程建设项目,同时结合工程建设实际,及时恢复工程建设涉及的征(占)地等。 2.县公安局:主要负责工程施工秩序保障、炸材审批及供应等工作。 3.县国土局:主要负责配合做好工程建设征地拆迁相关政策法律法规特别是补偿标准的宣传解释工作,并结合工程建设实际,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工程建设用地相关手续。 4.县林业局:主要负责配合做好工程建设被征占用林地相关政策法律特别是的补偿标准宣传解释工作,并结合工程建设实际,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工程建设征(占)用林地、林木砍伐等相关手续。 5.县城管局:主要负责按照工程建设要求及时批复在县城区实施移动通信网络建设工程,配合做好县城区管网、管道、线路铺设等工作,并充分考虑基建因素,妥善处理收费相关事宜。 6.县房管局:主要负责办理工程建设完工后涉及的业务及办公用房房产手续。 7.县建设局:主要负责指导企业落实项目开工前的审批、业务及办公用房建设、质量监督与验收等工作。 8.县环保局:主要负责配合做好工程建设环保相关政策法律的宣传解释工作,并结合工程建设实际,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工程建设环保相关手续。 9.县交通局:主要负责配合做好工程建设涉及公路边沟利用和路面开挖等相关工作。 10.县水利局:主要负责配合做好工程建设涉及的供水管网建设相关工作。 11.县电力公司:主要负责施工期间的施工用电、基站运行电力保障等工作。 12.县网络公司:按照资源共享原则,配合做好工程建设相关工作。 13.各乡(镇)人民政府:主要负责本辖区内工程建设征地补偿、群众纠纷调处及工程建设过程中的相关协调服务工作。 四、补偿标准 1.电杆占地:田10元/洞,土5元/洞,林地5元/洞,拉线占地10元/洞。 2.县城区公路路面开挖:50元/米。 3.县城区人行道开挖:20元/米。 4.县城区已建沟槽占用:50元/米。 5.附挂:屋顶10元/米,墙体10元/米。 6.三级公路(含乡村公路):边沟开挖5元/米,路面开挖20元/米。 7.管线埋设:田5元/米,土2元/米,林地2元/米。 8.土地及地面附作物:参照220千伏输变电站工程占地补偿标准执行。 五、有关要求 (一)广泛宣传。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等新闻媒体广泛宣传移动通信网络工程建设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正确引导群众积极支持和配合工程建设,努力营造良好的工程施工氛围。 (二)严格标准。工程建设涉及的乡(镇)、村、组必须严格征(占)地标准,及时足额兑现征(占)地补偿费用,不得拖欠、截留征(占)地补偿资金。 (三)强化责任。各级各有关部门务必认真履行职责,强化工作措施,全面配合、通力合作,确保履职到位、措施具体、取得实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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