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道真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县人民政府领导成员分工的通知 |
释义 |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工作部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有关规定,结合《道真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县人民政府机构设置的通知》(道府发〔2010〕6号)中对部分机构调整及职能优化情况,现将县人民政府领导成员工作分工情况通知如下。 县长江朝伦:主持县人民政府全面工作,分管县监察局、县审计局和县编委办。 常务副县长熊祖模:协助县长负责县人民政府全面工作,对县长负责;分管县政府办公室、县政府法制办、县政务服务中心、县外事侨务办公室、县人民防空办公室、县国教办、县政府应急办、县政府督查室、县政府信息中心、县采购办、县发展和改革局、县财政局(国库集中支付中心)、县信访局、县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责任公司等,联系县国税局、县地税局、县人行、县银监办、县工行、县农行、县信用联社、县公积金中心、县财保公司、县人保公司、县人武部、县民兵预备役等工作。 副县长樊建明:协助县长工作,对县长负责;分管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消防大队)、县交通运输局、县经济贸易局、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安委办)、县统计局、县司法局、县水能资源开发办公室等,联系县法院、县检察院、县工商局、县质监局、县电力局(公司)、县邮政局、县电信公司、县移动公司、县联通公司、县石油公司、县盐业公司、县物资公司、县总工会、县工商联等工作。 副县长李开相:协助县长工作,对县长负责;分管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国土资源局、县民族事务局(宗教事务局)、县环境保护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档案局(档案馆、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县民政局、县残联等,联系县对台工作。 副县长李开相外出学习期间(2009年5月15日至2010年7月31日),其分管的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由县长江朝伦代管;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国土资源局、县民族事务局(宗教事务局)、县环境保护局、县档案局(档案馆、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县残联和联系的县对台工作由常务副县长熊祖模代管;县民政局由副县长樊建明代管。 副县长李德蓉:协助县长工作,对县长负责;分管县农林畜牧局(扶贫开发办公室)、县水利局、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等,联系县气象局、国家统计局道真调查队、县烟草专卖局(公司)、大沙河保护区管理局、县共青团、县妇联、县儿童工作委员会等工作。 副县长陈劲松:协助常务副县长熊祖模工作,对县长负责;分管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国土资源局。 副县长雷后良:协助县长工作,对县长负责;分管县教育和科学技术局(知识产权局)、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局、县卫生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县文体广电旅游局(新闻出版局、版权局)等,联系县网络公司、县卫生执法监督所、县疾控中心、县计生妇幼保健中心、县智力支边办、县文联和县科协等工作。 副县长雷后良外出学习期间(2010年3月1日至4月30日),其分管或联系的工作由副县长李德蓉代管。 二○一○年三月十一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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