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道真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行政审批服务事项进驻县政务服务大厅集中办理有关事宜的通知 |
释义 |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工作部门: 为不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加快县政务服务中心建设,推进政务公开,提高行政办事效率,优化经济社会发展软环境,现就全县行政审批服务事项进驻县政务服务大厅集中办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进驻单位及窗口设置 1.设置1个常驻窗口的单位:县公安局、林业局、国土局、物价局、文广局、环保局、民政局、民宗局、水利局、卫生局、人事局、房管局、城管局、畜牧局、农机局、卫生监督所、交警大队。 2.设置2个常驻窗口的单位:县交通局(含公路管理所和运管所)、建设局、工商局、玉溪镇派出所。 3.共同设置3个综合窗口的单位:县发改局、财政局、乡企局、农业局、经贸局、统计局、计生局、教育局、司法局、编委办、安监局、质监局、药监局、气象局、消防大队。 二、集中办理范围 1.进驻事项。在县部分省、市直管部门,县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其行政许可事项、非许可类行政审批事项和涉及改善投资环境、促进招商引资工作的服务事项全部进入政务服务大厅。 2.进驻部门。涉及行政审批服务事项的县级行政部门全部进入政务服务大厅;在办理行政审批服务事项过程中与县有关的部分省、市直管行政部门全部进入政务服务大厅。 三、集中办理设置 1.大厅设置。道真自治县政务服务大厅是县政务服务中心集中公开受理全县行政审批服务事项的办公场所。 2.窗口设置。县政务服务大厅工作窗口,按工作运行需要主要设立常驻窗口、综合窗口、咨询服务窗口和商务中心、投诉室、收费窗口等。 3.进驻设置。部门进驻县政务服务大厅主要采取以下两种方式。一是常驻制,由部门直接选派人员进驻县政务服务大厅,厅内受理承办本部门所涉及的行政审批服务事项。二是联络制,通过设立“综合窗口”,根据行政审批服务事项集中在某段时期的特点,部门分阶段进驻县政务服务大厅受理承办本部门行政审批服务事项;行政审批服务事项单一且业务量小的部门,由县政务服务大厅“综合窗口”值班人员受理后通知承办部门办理,事项办结后部门再将办结件返回县政务服务大厅“综合窗口”。 4.网络设置。县政务服务大厅运用网上行政审批和行政电子监察系统,逐步实现对行政审批服务事项全程办理的网上审批和电子监察管理。 四、集中办理工作流程 1.进驻部门应采取授权方式,实行“首席代表制”,由部门派驻工作人员在县政务服务大厅直接受理行政审批服务事项。对暂不具备授权条件且不涉及其他部门的行政审批服务事项,由申办人员在县政务服务大厅办理登记手续后,窗口工作人员对有关材料进行审查,确认受理后部门按有关办事流程处理,并在规定的工作时限内将有关答复意见、批复件、证件返回县政务服务大厅窗口。 2.对涉及两个以上部门的行政审批服务事项,实行联合审批。即在审批的各个阶段,明确牵头单位按照联合审批管理办法组织审批或联审,相关部门参与会同审批,由牵头主办部门统一受理和答复。 五、集中收费管理 凡进驻县政务服务大厅的行政审批服务事项所涉及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一律进驻县政务服务大厅,收费由涉及的部门按收费规定开列单据,由进驻县政务服务大厅的金融机构统一收费,其收取的费用按现行有关规定进行管理。 六、其他事项 1.高度重视“窗口”工作。各进驻部门要高度重视“窗口”工作,切实加强对“窗口”工作的领导,及时研究解决“窗口”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各进驻部门要明确一名领导分管窗口工作,并保证一周内不少于一次到窗口检查指导工作。 2.做好办事人员选派工作。各行政部门选派进驻县政务服务大厅的窗口工作人员必须是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熟悉相关政策、法律、法规和计算机知识的公务员,法律、法规授权行使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在编人员和负责行政审批的业务骨干。 3.编制好办事指南。进驻县政务服务中心的各部门要按照道府办通〔2009〕40号文件要求,根据各自上报的《政务服务大厅办理事项一览表》中所列项目制作好办事指南(参照《道真自治县政务服务中心环保局窗口办事指南》编制),全面公开服务内容、办事程序、审批依据、申报材料、承诺时限、收费标准等,坚决杜绝瞒报、漏报现象存在。 4.建立高效运行办理机制。严格实行一般事项直接办理,特殊事项承诺办理,重大事项全程代理,上报事项负责办理,控制事项明确答复等高效运行办理机制。凡涉及改善我县投资环境和促进招商引资工作的重大行政审批服务事项及为民服务全程代理服务项目可实行全程代理服务。对外来投资企业建立“绿色通道”,优化审批流程,减少审批环节,提供便捷优质服务。凡行政审批服务事项进驻县政务服务大厅的部门,坚决禁止“两头受理”;对暂时保留在部门自办业务大厅受理的行政审批服务事项原则上县政务服务大厅可受理转办。 二〇〇九年九月十七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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