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有关工作部门:
根据《遵义市计划委员会关于对道真自治县法院审判庭项目的立项批复》(遵市计报资[2001]300号),我县人民法院审判庭项目已获立项批准(大楼面积2000平方米,资金160万元,中央财政解决)。为加强对该项目的领导和管理,县人民政府决定成立县人民法院审判庭项目工程领导小组。其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徐 飞(县人民政府县长) 副组长:周权茂(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丁贵军(县人民法院院长)
成 员:潘 强(县发展计划局局长) 韩克修(县建设局局长) 廖年兴(县国土资源局局长)
雷后良(县财政局局长) 刘显良(县人民法院副院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法院,刘显良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二OO二年三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