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道真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县法院审判庭工程项目领导小组的通知 |
释义 |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有关工作部门: 根据《遵义市计划委员会关于对道真自治县法院审判庭项目的立项批复》(遵市计报资[2001]300号),我县人民法院审判庭项目已获立项批准(大楼面积2000平方米,资金160万元,中央财政解决)。为加强对该项目的领导和管理,县人民政府决定成立县人民法院审判庭项目工程领导小组。其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徐 飞(县人民政府县长) 副组长:周权茂(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丁贵军(县人民法院院长) 成 员:潘 强(县发展计划局局长) 韩克修(县建设局局长) 廖年兴(县国土资源局局长) 雷后良(县财政局局长) 刘显良(县人民法院副院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法院,刘显良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二OO二年三月八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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