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担当付款人 |
释义 | 代替付款人承担支付汇票金额的人。担当付款人通过两种方式产生:一种为发票人在汇票上除记载付款人外,另行记载一人为担当付款人;另一种为发票人未在汇票上指定担当付款人,但承兑人在承兑时指定一人为担当付款人。英美票据法,不承认前一种记载,而承认后一种记载。《日内瓦汇票和本票统一法公约》对两种记载都予以承认。汇票有担当付款人的记载时,应先向担当付款人为付款提示。如发票人在汇票上有担当付款的记载,付款人于承兑时,得涂销或变更。根据《1882年英国票据法》规定,承兑人在承兑时指定担当付款人,但不能记载只限在担当付款人处付款,如作如此记载,应属保留承兑,持票人得拒绝上述形式的承兑。担当付款人虽可由发票人或承兑人任意指定,但一般都是付款人或承兑人的往来银行,以便利持票人直接向其收款,但在英国,于伦敦以外承兑的汇票,承兑人可指定伦敦城内银行代其付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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