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玉林市玉州区国家税务局 |
释义 | 机构概况玉林市玉州区国家税务局于1997年9月玉林撤地设市时挂牌成立,局机关设在玉林市一环东路56号,隶属玉林市国家税务局管理。作为在玉州区行政区域内实施国家税收征收管理的行政管理机关,主要职责和任务是:在玉林市国税局、玉林市和玉州区党委、政府的领导下,贯彻执行国家税收法律、法规和规章,负责增值税、消费税、企业所得税、车辆购置税、储蓄存款利息个人所得税、出口货物退(免)税等中央税和中央地方共享税的征收管理。截至2009年底,玉州区国家税务局机关内设机构9个(另设机关党办),事业单位1个,派出机构3个。 机构荣誉截至2009年底,玉林市玉州区国家税务局所辖3个基层分局全部获得自治区级“青年文明号”,是玉林市国税系统唯一荣获玉林市委“三级联创”基层建设“四个好”先进单位的县局。2007年获自治区级“文明单位”称号,2009年获广西首批三星级“绿色机关”、广西国税系统税务信息和税收新闻宣传先进单位、全国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先进单位等称号。还有部分股室、个人获自治区局、市局表彰。 主要职责1.贯彻执行税收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并结合本地实际情况,研究制定具体的实施办法。 2.贯彻执行税收征收管理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研究制定具体的实施办法,组织实施本系统税收征收管理改革。 3.根据本地区经济发展规划,研究制定本系统税收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4.负责本地区中央税、共享税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基金(费)的征收管理、税源管理、纳税评估、反避税和稽查工作,力争税款应收尽收;负责增值税专用发票、普通发票和其他税收票证的管理工作。 5.监督检查本系统的税收执法活动和内部行政管理活动;负责税务行政处罚听证、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讼工作。 6.负责规划和组织实施本系统纳税服务体系建设;制定和监督执行本系统纳税服务管理制度;贯彻执行纳税人权益保障规章制度,研究制定具体的实施办法;监督实施注册税务师管理制度。 7.组织实施对纳税人进行分类管理和专业化服务,组织实施对大型企业的纳税服务和税源管理。 8.编制、分配和下达本系统税收收入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本系统的税收会计、统计核算工作。 9.负责规划和组织实施本系统税收管理信息化建设;制定本系统税收管理信息化制度;承担本系统金税工程的推广和应用工作。 10.负责本地区进出口税收和国际税收管理工作。 11.组织开展本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反腐败工作及行风建设。 12.垂直管理本系统的机构、编制、人员和经费等工作。 13.承办自治区、玉林市国家税务局和玉林市委、政府以及玉东新区、玉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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