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代理业主 |
释义 | 名词概述业主是指物业的所有权人。业主可以是自然人、法人和其它组织,可以是本国公民或组织,也可以是外国公民或组织。而代理业主则是在此基础上发展起来的新兴名词,主要通过法律以及合同条文的约束,委托其他人、组织代理行使业主的权力,处理相关事宜。 政府及投资部门将从此“撒手”,让代理业主来替政府“当家”,并且代理业主的代理费也将通过招投标来确定,其综合费率不宜低于工程造价的1%,但不得高于1.5%。 社会意义代理业主起诉发展商的社会意义。 1、对发展商的惩罚和促进。 发展商将房屋出售给业主,收取了购房款以后,对于交付房屋和办理《房地产证》通常是不积极的。业主向发展商追索迟延交房迟延办证的违约金,法院在业主有理而发展商违约时,多数情况下,还是判决发展商承担违约责任。这对发展商有较大的触动,为了减少损失,发展商一般都委派专人办理交房和办证事宜。以前是业主通过私人关系,央求发展商办理《房地产证》,而现在,发展商主动催促业主尽快配合办证。发展商因违约而受到了经济惩罚,同时也改进了工作,从整体而言,对发展商是有促进作用的。 2、对政府机关有一定的监督作用,使其行政效率大大提高。 发展商为了免除责任,一般都举证证明自己无过错,错在政府机关,是政府机关行政效率低下才导致迟延交房迟延办证的。在部分案件中,也确实存在政府行政效率低下导致发展商违约的情形。这在法院的判决书中有明确的记载,甚至有少数发展商对政府机关提起了行政诉讼,这些都对政府相关部门有很大的触动。政府机关因此而改进了工作作风,提高了行政效率。 3、对业主自己的触动和提高。 在诉前,按揭付款的业主,普遍认为按揭款没有付清时,尚欠发展商的购房款,是不能办理《房地产证》的,部分发展商也持此观点。通过诉讼,业主和发展商基本纠正了上述的错误观点,认识到按揭款未付清时,也应当办理《房地产证》。业主通过诉讼,取得了迟延交房迟延办证的违约金,经济上得到一定的补偿,认识到诉讼是保护自己利益的有效途径,增强了依法办事的观念。使很多百姓对法律的信仰和法律与自己的关联性有了更深刻的认识。推动了法律的普及和法制的健全,使依法治国的理念更加深入人心。 |
随便看 |
百科全书收录4421916条中文百科知识,基本涵盖了大多数领域的百科知识,是一部内容开放、自由的电子版百科全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