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大明亲军二十六卫 |
释义 | 洪武时期所设十二卫(锦衣卫 旗手卫 金吾前卫 金吾后 羽林左卫 羽林右卫 府军卫 府军左卫 府军右卫 府军前卫 府军后卫 虎贲左卫) 永乐时期所设十卫(金吾左卫 金吾右卫 羽林前卫 燕山左卫 燕山右卫 燕山前卫 大兴左卫 济阳卫 济州卫 通州卫 守卫皇城) 简介明代的军制,继承发展了唐、宋、元三朝的兵制特点,建立了卫所制。明代的军籍是世袭的,卫所兵有定籍,兵农合一,屯守兼备,不但保证了兵源,也满足了军队的供给。明代的卫所极其庞大复杂,分为直属皇帝的亲军京卫和五军都督府下辖的卫所。其中又有屯垦卫,驻守卫、戍军卫和护卫。全国的卫军人数多达二百余万,在明中后期都超过了二百六十万。 亲军上直二十六卫,分别是:金吾前卫、金吾后卫、羽林左卫、羽林右卫、府军卫、府军左卫、府军右卫、府军前卫、府军后卫、虎贲左卫、锦衣卫、旗手卫(以上旧为上十二卫)、金吾右卫、羽林前卫、燕山左卫、 燕山右卫、燕山前卫、腾骧左卫、腾骧右卫、武骧左卫、武骧右卫、武功中卫、武功左卫、武功右卫(此三卫为军匠,隶属工部管辖)、永清左卫、永清右卫,已上俱不属五军都督府管辖。 锦衣卫:掌侍卫、仪仗、缉捕、刑狱。 旗手卫:掌旗鼓、守卫。 府军前卫:统领幼军(补充兵)。 金吾、羽林等十九卫,掌守卫巡警。 腾骧等四卫,掌随驾护卫。 洪武时期所设十二卫锦衣卫锦衣卫是中国明朝时期的专有军事特务机构,其全名为“锦衣卫亲军都指挥使司”,前身为明太祖所创设之“御用拱卫司”以及洪武元年(公元1368年)时改制之“仪鸾司”与二年(公元1369年)时改制“大内亲军都督府”。他们直接听命于皇上, 可以逮捕任何人,包括皇亲国戚,并进行不公开的审讯;部分功能形同汉代的监察官司隶校尉和现代的宪兵、国家安全局及总统府参军长。也有参与收集军情、策反敌将的工作,类似于今天的CIA,如在朝鲜万历之战中收集了大量的日军军情。古人惯以朝廷鹰犬暗称呼锦衣卫与东厂、西厂。 旗手卫旗手卫的前身是旗手千户所,洪武十八年(公元1385),朱元璋下旨升旗手千户所为旗手卫。旗手卫负责大驾金鼓、旗纛,统率力士随驾宿卫。就是说,旗手卫有两大职责:主要职责是执掌御驾所用的金鼓、旗帜;其次的职责是侍卫亲军所共同的--护驾左右,宿卫宫禁,负责皇室的安全。 金吾前卫守卫皇城 金吾后守卫皇城 羽林左卫守卫皇城 羽林右卫守卫皇城 府军卫守卫皇城 府军左卫守卫皇城 府军右卫守卫皇城 府军前卫守卫皇城 府军后卫守卫皇城 虎贲左卫守卫皇城 永乐时期所设十卫金吾左卫守卫皇城 金吾右卫守卫皇城 羽林前卫守卫皇城 燕山左卫守卫皇城 燕山右卫守卫皇城 燕山前卫守卫皇城 大兴左卫守卫皇城 济阳卫守卫皇城 济州卫守卫皇城 通州卫守卫皇城宣德时期所设四卫腾骧左卫随驾护卫 腾骧右卫随驾护卫 武骧左卫随驾护卫 武骧右卫随驾护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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