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本科第二学位教育中心 |
释义 | 机构简介本科第二学位教育中心,2002年成立于吉林省长春市,是经有关教育部门批准成立的具有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资质的正规助学单位。中心自成立以来,始终坚持贯彻“教书育人,诚信守法,严格管理,注重质量”的办学方针,秉承“服务全国学生,打造精英人才,奉献社会为己任”的办学理念狠抓严抓教学质量,努力创新教学模式和教学方法,以“厚德载物,天道酬勤”为理念,自成立以来成功为社会输送数十万名优秀毕业生。 发展历程自2006年起,先后在全国范围内开设第二学位、第二学历教育,分别成立了:黑龙江哈尔滨第二学位教育中心,黑龙江齐齐哈尔第二学位教育中心,辽宁省沈阳第二学位教育中心,辽宁省大连第二学位教育中心,天津市第二学位教育中心,江苏省南京市第二学位教育中心,北京市第二学位教育中心,上海市第二学位教育中心。 各省市级第二学位教育中心分别依托当地广播电视大学为助学单位,以各地域“985”及“211”类重点院校为主考院校,结合当地过硬的优秀师资及软件教学,打造出一批批适应当今潮流的复合型人才,受到社会一致好评。 发展年事表2002年11月7日,第二学位教育中心成立,总部设于吉林省长春市 2006年4月5日,黑龙江省第二学位教育中心成立,地址:哈尔滨工业大学科技园 2008年9月3日,辽宁省第二学位教育中心成立,地址:辽宁大学崇山校区哲理楼(数学楼) 2009年8月31日,天津市第二学位教育中心成立,地址:天津市南开区农科大厦 第二学位介绍第二学士位是经批准设立第二学士学位专业的高校,按照招生计划,经统一考试后录取进校学习的一种培养方式,学制两年,学习合格后可获得第二个学士学位。我国于1984年开始授予第二学士学位,当时经国家教育部和国家教委批准,少数高校试办了第二学士学位班,其目的是为尽快培养出一批国家急需的知识面宽,跨学科的高层专门人才,与培养研究生的方式相辅相成,更好地适应经济发展需要。 现在我国各大城市陆续出现了“双学位”、“辅修学位”及“自考第二学位”等名词,其本质意义已经脱离了最初初衷,却成为广大莘莘学子利用大学业余时间,增进知识,提高学习能力的一种途径。 自考第二学位介绍自考第二学位,全称:通过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获得独立本科段第二学位。指在校本科或本科以上学历,利用业余时间,学习一门主考院校规定的门科,通过各门考试者,获得毕业证书,成绩优异者,申请毕业答辩,获取学士学位证书。所获得毕业证书与学位证书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承认,证书编号可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供用人单位查询,同时具有报考国家统招研究生、国家公务员及出国留学等法律效力。 自考第二学位,因起入学门槛低,且学习方式灵活,成绩保留期限长及证书本身含金量高等因素,成为当今在校大学生学习第二学位的主要形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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