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备案二手车 |
释义 | 即在交通车辆管理部门进行过备案的二手车辆,此车辆有合法手续、发票、年检、车辆保险标志等,可安全办理过户手续。 4月1日起售4月1日,北京1.2万辆带牌备案二手车今日起售。去年购车新政实施前,中间商收购的二手车,经过在政府部门备案后,是否可以带牌出售,政府部门一直没有政策。 昨天,北京交通委和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公布了《关于登记合格二手小客车办理交易手续的通知》,明确这批车可带牌出售,并且没有限定购买者的身份等条件。 京备案二手车获准带牌交易备受关注的北京地区备案二手车销售细则终于出台——北京市交通委员会、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于2011年3月28日发布了《关于登记合格二手小客车办理交易手续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该通知明确指出已登记审核合格的库存二手小客车自2011年4月1日起办理交易手续,交易时经销商应将《确认通知书》转交给购买者,购买者须凭《确认通知书》和其他相关材料办理交易手续。 而与普通二手车出售后,原车主可以保留号牌的政策不同,凭《确认通知书》交易的库存二手小客车,交易完成后,原车辆所有者不能取得小客车更新指标,这也就是社会通常说的“带牌销售”。另外需要注意的是,对于大家普遍关注的经销商对备案二手车漫天要价的问题,通知中也做了专门的规定——“登记审核合格的库存二手小客车凭《确认通知书》交易时,应合理确定交易价格,不得以任何方式炒作库存二手小客车的交易价格。” 北京“备案二手车”,是指在2010年12月24日北京“限购令”出台之前,在辖区交通车辆管理部门进行过备案,且手续合法、发票、年检、车辆保险标志等齐全的二手车辆。据统计,这样的备案车总共有1.2万辆。这次“通知”下达以后,这些车将可以正式“带牌”上市交易,对于急需取得北京牌照而又屡摇不中的消费者,买一辆拥有北京牌照的二手车作为暂时的过渡成为可能。 附:《北京市交通委员会、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登记合格库存二手小客车办理交易手续的通知》全文 一、登记审核合格的库存二手小客车自2011年4月1日起办理交易手续。 二、《库存二手小客车登记确认通知书》(以下简称《确认通知书》)仅在印记审核合格的库存二手小客车第一次交易时有效。交易时经销商应将《确认通知书》转交给购买者,购买者须凭《确认通知书》和其他相关材料办理交易手续。 凭《确认通知书》交易的库存二手小客车,交易完成后,原车辆所有者不能取得小客车更新指标。 三、登记审核合格的库存二手小客车应当在《确认通知书》有效期限内完成各项交易手续和转移登记。 四、由各市场申报登记的库存二手小客车,只能在本市场内进行交易。 五、登记审核合格的库存二手小客车凭《确认通知书》交易时,应合理确定交易价格,不得以任何方式炒作库存二手小客车的交易价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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