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椿树大院 |
释义 | 椿树大院位于朝阳区西部、朝外街道办事处辖域中部。东西走向(中段呈南北走向),东起夏家胡同,西至神路街,北侧与天福巷平行。长180米,宽2米。20世纪60年代筑沥青路面,为非机动车道及人行道。成路于清代。此地元代属东岳庙庙产,种有一棵大椿树,原为几户农民在此耕种,向东岳庙纳租。清末形成居住院落,以树命名椿树大院。民国期间与南邻的碑楼胡同合并。该地民宅在20世纪50年代初辅华矿药厂发生爆炸事故时受损最重,虽经翻修重建,仍破旧简陋。1921年,日本人清水安三租用碑楼胡同8号一所民房做校舍,创办崇贞平民女子工读学校。此校为现陈经伦中学的发端。该地区为南营房改造拆迁范围,于1998年拆除,改建为天福园社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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