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贝邱县 |
释义 | 西汉置. 西汉置贝丘(邱)县,北齐省。故城在今清平镇西南。 隋初,复置贝丘县。开皇六年(586)析贝邱县置清阳县,属清河郡; 十六年(596)改贝邱县为清平县(治今临清市城东20千米水城屯村)。 宋元丰四年(1081)因漯河决城毁,治所迁至明灵寨即今高唐县清平镇。 明、清皆属东昌府。 民国年间,先后属济西道、东临道、德临道。 1946年8月,为纪念在抗日战争中牺牲的冀南行署第七分区政委肖永智,曾改名永智县。 1949年8月恢复清平县,属平原省聊城专区。 1952年平原省撤销,划归山东省聊城专区,同年县政府迁至今临清市康庄镇。 1956年清平县建制撤销。其辖区分别划归临清县和高唐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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