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滁州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 |
释义 | 根据中共安徽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的通知》(厅[2010]25号)和滁州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成立滁州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的通知》(滁编字[2010]10号)精神,现将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主要职责及各科室工作任务界定如下: 一、大队主要职责 (一)查处演出娱乐、网吧及互联网上网服务、动漫及电子游戏、艺术品、文物经营、艺术培训、文艺展览等活动中的违法行为; (二)查处非法设立电台、电视台、农村小片电视网,擅自从事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业务、公共场所视听播放载体违规行为以及破坏广播电视设施等行为; (三)查处违法安装和设置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违法接收和传送境外卫星电视节目和走私盗版影片放映行为; (四)查处图书、报纸、期刊、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网络出版、计算机软件等方面的违法违规出版活动和印刷、复制、出版物发行中的违法经营活动; (五)查处盗版侵权行为; (六)承担“扫黄打非”有关工作任务; (七)对所辖县(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机构进行业务指导; (八)承办市委、市政府、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各科室工作任务 (一)办公室。 综合处理大队机关内部日常工作,组织制定并落实机关内部规章制度和有关规定;负责文秘、档案、信息、信访、保密、接待、建议提案处理、后勤、安全保卫、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精神文明创建、办公自动化等工作;负责大队重大活动、重要会议的组织或协调工作;负责重要报告、领导讲话和综合性文件的起草;负责编制相关规划、计划以及政务信息报送;负责大队财务计划、预算编制、会计统计、机关和协会财务工作以及国有资产管理工作;负责编印《文化市场综合执法简报》及大队网站维护、内容更新工作;负责市文广新局“扫黄打非”月报表和文化、广播电视、新闻出版部门相关数据统计工作。 (二)稽查科。 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文化经营、广播电视影视、新闻出版活动进行监督检查;组织文化、广播电视、新闻出版市场管理的政策和法律、法规宣传;及时受理、查办12345市长热线和12318电话举报案件;对适用简易程序的案件,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对适用一般程序的案件,负责现场检查、勘验笔录,第一时间收集、固定、保存证据,制作立案审批表,提出初步处理意见;参与市区“扫黄打非”集中行动;管理、维护大队监控机房,提升全市网吧“净网先锋”软件安装率和服务器端在线率;负责市直各类文化经营企业地点设立、变更、改扩建营业场所核查,受理申请事项。 (三)综合处罚科。 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文化经营、广播电视影视、新闻出版活动中的适用一般程序的违法违规案件进行处罚;负责受理陈述申辩和重大处罚听证申请,并履行相关法律程序;负责执行行政处罚决定;负责《文化行政执法案件卷宗》的立卷、归档和保存;受理行政复议申请、代理行政诉讼;负责代行行政处罚实施过程中法制部门职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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