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赤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选择河滨东路道路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的公告 |
释义 |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赤水市河滨东路道路工程建设项目需进行公开招标,工程预算总投资约8000万元。为了确保招标工作公开、公正、透明、合法、有效,本项目的招标将委托招标代理机构代理进行。为了选择业务能力强,信誉好的招标代理机构,现公开发布选择公告,凡有意提供服务的招标代理机构,请按要求报名并提供相关材料。 一、建设单位:赤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二、建设项目地址:赤水市市中东门码头至金华大道。 三、服务内容:赤水市河滨东路道路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 四、资格要求: 1、必须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和工程招标代理机构及造价咨询乙级及以上有效资质。 2、招标代理机构负责人须具备招标代理上岗证。 3、近两年有同类工程招标代理业绩,且无不良记录,信誉良好。 五、报名应提交的材料: 1、企业资质证书、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法人代表身份证、近两年进行同类工程招标代理业绩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2、管理人员及招标代理专业人员相关学历证明(复印件)、相应资格证书(复印件)、工作简历。 3、服务费报价按国家现行有关规定标准进行报价。 4、报名材料用纸袋包封,标明“赤水市河滨东路道路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响应文件和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在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和封袋口处加盖法人印章,包装必须密封完好。 六、报名时间:2010年6月2日至2010年6月4日 七、代理机构的确定方式:经资格审查领导小组审查合格后,结合服务费报价和业绩综合确定代理机构。 八、报名地点;赤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九、联系人: 张久德 赤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二O一O年六月二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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