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赤水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全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工作的通知 |
释义 |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人民政府有关工作部门: 按照《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赤水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工作方案的通知》(赤府办发〔2007〕22号)要求,全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工作已进入规划编制阶段。为加快规划修编进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是加强宏观调控、控制建设用地总量、优化各类用地布局、保障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重要手段。目前,全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即将到期,且第二次土地调查成果已初步完成,修编全市规划迫在眉睫。各地各有关部门务必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全市土地利用规划修编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对有人事变动的要调整充实规划修编领导小组,加强对规划修编工作的领导;组织强有力的专业技术队伍,扎实开展规划修编和数据库建设,确保规划修编按时完成工作任务。 二、明确职能职责,扎实推进土地利用规划修编工作 土地利用规划修编是一项十分重要的工作,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各尽其责,扎实推进我市县乡规划修编工作进度。 市发改局、市招商局、市经贸局要结合“十二五”规划编制、招商引资、扩大内需和民生工程等项目及竹业循环经济、白酒生产和能源化工基地建设,向规划修编办(市国土资源局)提供有关项目的资料、数据和图件等,参与规划方案讨论、论证和对乡级规划评审把关。 市财政局、市审计局要负责解决规划修编所需的经费、使用、管理和审计。 市国土资源局(市规划修编办)负责县级规划修编、城区三办规划修编队伍和数据库建设机构的确定,对各乡镇规划进行初评和组织评审。领导乡镇国土资源所规划修编,对各乡镇国土资源所进行业务培训、咨询和考核。 市建设局要结合城镇化目标和优化乡镇用地结构布局要求,提供最新的城市建设规划和各乡镇城镇建设规划,参与对涉及到的城市、城镇规划区建设项目布局和空间管制制定。 市交通局要参与市内重要交通干线、竹基地网络公路布局规划,提供相关资料和线路走向等资料、图件。 市农业局、市水利局、市林业局、市畜牧局、市乡企局和市环保局、市旅游局等部门要认真研究解决加强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协调土地利用与生态环境建设等问题,提出科学合理的措施和政策建议。 各乡镇人民政府是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主体,要认真组织本乡镇规划的修编,切实觖决修编工作中的重大问题。要认真做好对接,将上级确定在本辖区内的国家、省、市重点项目、扩大内需和民生工程项目等急需用地项目落实在实地和图上。乡镇各部门要积极支持配合乡镇国土资源所做好乡镇规划修编工作。 市中、金华和文华街道办事处及其国土资源所,要在市规划修编办的统一部署下,积极参与城市区域内的街道办事处规划修编工作,组织辖区内各村、组,各相关单位对修编进程中各个环节讨论和论证、听证。 三、加强空间管制,科学统筹安排用地 各乡镇人民政府,要严格按照《市县乡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指导意见》和《市县乡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制图规范》要求,加强建设用地空间管制,合理布局好允许建设用地区、有条件建设用地区、管制建设用地区和禁止用地区,科学划定基本农田保护区和土地利用分区,统筹安排好各业、各类、各区域用地,实现资源的可持续利用和优化配置。 (一)以最新的城镇建设规划范围,采用主要山体、河流、高速公路、绿化带等具有明显隔离作用的地物为界,划定城镇建设用地扩展边界线;以城镇建设规划建设项目布局划定城镇建设规模边界线;以自然保护区核心区、水源保护区、森林公园、世界遗产核心区域和地质灾害危险地区等,划入禁止建设用地边界线。由上述三条线,分别形成允许建设区、有条件建设区、管制建设区和禁止建设区。允许建设区可在下达指标的基础上增加5%予以预留,有条件建设区不能超过允许建设区的20%。 (二)充分利用第二次土地调查成果和第二次土地调查基本农田上图成果,调整划定基本农田保护区,对选址、规模和项目性质尚未确定的单独选址建设项目预留好占用基本农田项目清单。调整划定的基本农田保护区面积应控制在20%以内。 (三)注重建设用地内涵挖掘,实施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科学布局安排土地整治项目。各地要结合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和实施城乡一体化原则,按照实施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促进农民增收、农村发展的实际要求,实行以中低产田土改造为主的土地整治项目,增加对农村、农民的投入,提高农业产出率。 (四)切实做好与相关规划衔接和数据库建设工作。各地要在做好竹基地交通网络建设,竹产业发展和旅游发展的同时,妥善处理好生态和旅游项目建设的关系,切实做好与相关规划的衔接。要认真做好与专业队伍的衔接和配合,确保数据库建设成果质量。 (五)实行专家领衔、公众参与、政府决策的规划编制制度,增强规划修编的公开性和透明性,提高规划修编的科学性和可行性。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要广泛征求社会各界的意见,让公众知晓规划,充分调动公众参与规划的主动性和积极性,接受社会监督。要积极邀请人大、政协和相关人士、相关部门、企业、社区和各村的征求意见,对规划方案和规划成果进行科学论证。 四、严格工作要求,确保土地利用规划修编质量 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根据各自工作职能,完成相应的工作。要明确一名联络员,加强与市规划修编办的沟通联系,掌握规划修编要求,互相沟通信息。全面、准确、真实地提供规划修编所需资料。各部门要将本系统2009年至2020年开工建设的新增建设项目,根据项目性质、建设时序,按要求报市规划修编办。 市级规划和街道办事处规划,务必在4月中旬前提交市国土资源规划评审委员会论证和向社会公示,广泛征求修改完善后,5月初上报遵义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领导小组初评后,上报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领导小组评审、报省人民政府审批。 乡镇规划,务必在4月中旬前完成本辖区规划方案听证、规划初步成果论证、公示,修改完善后,上报市规划修编办,经市规划修编办初审符合规划编制程序和要求的,提交市国土资源规划评审委员会初评后,呈遵义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领导小组评审、报遵义市人民政府审批。 二〇一〇年一月二十五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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