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赤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全市两会和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 |
释义 |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 目前,我市“两会”正在召开,新春佳节也即将到来,根据2010年1月4日全省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和《遵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全市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遵府办发电〔2010〕6号)要求,为切实做好“两会”、春节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让人民群众过一个祥和愉快的节日,确保我市的安全生产和社会稳定,市人民政府决定在“两会”和春节期间开展全市2010年第一次安全生产大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市人民政府成立赤水市“两会”、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领导本次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其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袁晓春 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刘汉富 市人民政府法制办主任 李中秋 市安监局局长 成 员:市安委会各成员单位主要负责人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安委办,李中秋任办公室主任,邹荣良任办公室副主任,负责组织、指导、协调、督促大检查各项具体工作。 二、检查重点和内容 (一)道路交通。要针对当前的特殊情况,重点检查交通运输安全责任制的落实情况,以及运输企业、客运站点对客运车辆和驾驶员的管理情况,严禁“病车”上路;重点查处无证驾驶、驾驶无牌无证车辆等违法违规行为;严格查处“三超”、 酒后驾驶和农用车违法载人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加强对摩托车交通违法行为整治,认真排查道路交通安全隐患、事故多发路段,防范道路交通事故。 责任单位:市交通局、市交警大队、市农机局 (二)人员密集场所和大型活动安全。一是检查酒店、商场、医院、娱乐场所、网吧等人员密集场所的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情况,火灾隐患整治情况,消防设施配备情况,应急救援预案制定演练、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和消防设施设备齐全完好情况等。二是检查各种群众集会、大型活动应急措施的安全保卫工作是否按规定报送公安机关和有关部门审批等。 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市消防大队 (三)烟花爆竹。加大非法生产、经营、运输烟花爆竹等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一是检查烟花爆竹经营企业在运输、储存和销售环节中的安全规章制度、设施设备、应急预案制定和演练等落实情况。二是检查群众燃放烟花爆竹的高危时段和地段的应急响应与救援工作准备情况。 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市安监局、市消防大队、市人民医院 (四)煤矿。重点对瓦斯治理、顶板管理、水害防治等工作情况进行检查,加强煤矿日常监管,严防在当前需求旺季发生超能力生产的情况。 责任单位:市乡企局、市安监局 (五)建筑施工。重点检查施工单位是否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规定、安全教育是否得到落实;在建工程项目的安全“三同时”审查备案情况;施工现场安全防护措施是否落实,防护设施是否可靠、有效。严禁无证施工、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从业人员不经岗前培训进场作业。 责任单位:市建设局、市水利局、市交通局和其他在建工程的行业管理部门 (六)水上交通。对全市所有船舶、渡口、码头进行安全检查。重点检查水上交通安全责任制及应急措施的落实情况,船舶救生、消防设施的配备、放置和使用情况,农用船、渔船非法载客情况,船员安全培训情况等。 责任单位:市畜牧局、市农业局、海事处 同时,要深入开展对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森林防火、特种设备、学校等行业和领域的监督检查,进一步完善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设施,严防事故发生。 三、时间安排 本次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自查阶段(2010年1月13日—2月28日)。企业结合自身工作特点,组织对本企业(单位)进行自查,深入开展排查治理安全隐患,发现隐患及时整改。 第二阶段:检查阶段(2010年1月20日—2月28日)。各乡镇人民政府和行业主管部门对本辖区、本行业安全生产工作进行大检查。在此阶段,市安监局在承担自身安全监管的职责外,还要对其它单位和部门大检查开展情况进行督促检查。 第三阶段:抽查阶段(2010年2月15日—2月28日)。市人民政府组织督查组进行抽查和督查。 四、检查方式 (一)自查与督查相结合。各乡镇办、市安委会各成员单位要认真全面开展自查自纠,并采取抽查、督查等方式,对本辖区、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加强督促检查。 (二)全面检查与联合检查相结合。各乡镇办、市安委会各成员单位要对本辖区、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对重点行业(领域)、重点环节和重点生产经营单位组织联合检查组开展专项重点检查。 (三)督促检查与推动整改相结合。通过检查、督查、督办等形式,督促和推动基层、生产经营单位落实整改责任,加大整改力度,确保隐患和问题及时整改到位。 五、有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乡镇办、市安委会各成员单位要把此次安全生产大检查作为当前安全生产的重要任务,主要负责人要负起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层层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组织开展好检查和督查工作。 (二)精心组织,务求实效。各乡镇办、市安委会各成员单位要根据本通知要求,结合实际,制定具体检查工作方案,周密安排,增强针对性和实效性,确保大检查全面、彻底、不走过场。 (三)深入检查,及时整改。坚持边检查边整改,以检查促整改。对检查中发现的隐患和问题,能整改的要立即采取有效措施予以整改;暂时不能立即整改的,要制定并落实防范措施,跟踪落实,限期整改。特别是对尚未整改的14条重大隐患,要强化监控措施,集中人力、物力,尽快整改销号,坚决遏制事故的发生。 (四)认真分析,全面总结。各乡镇办、各成员单位要将检查情况于2010年3月2日前书面报市安委会办公室。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要及时将本通知转发至本辖区各生产经营单位) 二〇一〇年一月十三日 |
随便看 |
百科全书收录4421916条中文百科知识,基本涵盖了大多数领域的百科知识,是一部内容开放、自由的电子版百科全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