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拉马克主义 |
释义 | 拉马克 拉马克主义 Lamarckism生物进化学说之一,为法国博物学家拉马克所创立。认为生物在新环境的直接影响下,习性改变,某些经常使用的器官发达增大,不经常使用的器官则逐渐退化(用进废退),并认为这样获得的后天性状可传给后代,使生物逐渐演变,且认为适应是生物进化的主要过程。拉马克主义在生物进化学说发展史上曾有过重大影响,但其缺点在于把环境对于生物体的直接作用和以及获得性状遗传给后代的过程过于简单化,错误地认为生物天生具有向上发展的趋向,并认为动物的意志和欲望也在进化中发生作用。 § 简介 达尔文 拉马克主义 Lamarckism 指基于拉马克学说的一种进化思想。原先认为,获得性遗传是拉马克学说的重要内容,并将此作为拉马克学说的核心,把获得性遗传学说就看作是拉马克主义。但后来对定向进化学说的发展思想也绪成是拉马克学说的中心。拉马克主义与新拉马克主义一词的区别并不明确。 1900年前后,自然选择学说的声誉跌到了低谷。大多数生物学家都支持别的学说,其中信奉者最多的是新拉马克主义。拉马克用用进废退机制来解释生物的进化,但是在其生前和死后相当一段时间,很少有人相信生物是进化来的,自然更少有人会去支持其进化机制。只有在达尔文确立了生物进化的事实之后,那些对自然选择学说不满意而寻找其他机制的生物学家,才重新发现了拉马克提出的用进废退机制,为了与拉马克提出的其他显然已经不合时宜的进化理论有所区别,它被称为新拉马克主义。在19世纪末和20世纪初新拉马克主义非常流行,甚至当时著名达尔文主义者斯宾塞、海格尔都认为只有把自然选择学说和新拉马克主义结合起来才能正确地解释进化。 § 拉马克 拉马克 拉马克是伟大的生物学家,进化论的奠基人──达尔文于1859年出版了《物种起源》,提出了以自然选择为基础的进化学说,成为生物学史上的一个转折点。恩格斯指出它是19世纪自然科学的三大发现之一。因此达尔文的进化论已举世瞩目。但拉马克早于达尔文诞生之前(1809年)就在《动物学哲学》里提出了生物进化的学说,在进化学说史上发生过重大的影响,为达尔文的进化论的产生提供了一定的理论基础则鲜为人知。 拉马克(Jean Baptiste Lemarck,1744~1829)法国博物学家。生物学伟大的奠基人之一,生物学一词是他发明的,最先提出生物进化的学说,提出了高等动物是由低等动物演变而来的。是进化论的倡导者和先驱。他还是一个分类学家,林奈(Carl von linne' 1707~1778)的继承人。主要著作有《法国全境植物志》、《无脊椎动物的系统》、《动物学哲学》等。 § 理论 《物种起源》 法国生物学家拉马克(1744~1829)创立的关于的学说。1809年,拉马克在其代表作《动物学哲学》一书中,系统提出了他的生物进化思想,标志着拉马克主义的形成。 拉马克认为,生物是由简单到复杂、由低级到高级逐步进化的,外界环境的影响是生物进化的主要原因。在《动物学哲学》中,他提出了生物进化的两条法则: ①用进废退法则。生物经常使用的器官趋于发达、进化,经常不用的器官趋于衰亡、退化。 ②获得性状遗传法则。生物通过用进废退获得或丧失的一切性状,只要为两性所共有或者为产生这两性的个体所共有,就能通过繁殖遗传给下一代,从而使生物不断演变。拉马克称这两条法则是确定不移的。此外,他还用生物天生的向上发展的倾向、欲望、目的等解释生物的进化。 拉马克的学说在19世纪上半叶影响很小。达尔文进化论发表后,拉马克主义的影响也随之而兴。E.科普、A.S.帕卡德、F.Le唐德克、Y.德拉热等生物学家不同意自然选择在生物进化中的主导作用,而推崇拉马克的学说,强调环境的作用和获得性状遗传。1884年,帕卡德将他们所倡导的学说称为新拉马克主义以与达尔文学说相区别。 在生物学史上,拉马克主义是第一个比较系统的生物进化学说。这一学说主张生物进化,并且用对环境的适应说明进化,从而把历史的观点引入生物学。这种合理的科学成分为所继承和发展。拉马克主义所主张的用进废退和获得性状遗传观点,试图用自然因素解释生物为什么进化是有意义的,但缺乏科学论证,基本上是一种猜测。由于历史条件的限制,拉马克学说中也夹杂着若干虚构的、唯心的因素,它是争论较多的一种进化理论。,学术界肯定拉马克的历史贡献,但一般认为用进废退不能说明生物进化,获得性状不能遗传。也有人认为获得性状能够遗传。 § 复兴 长颈鹿 在进化论中有两种互相对立的假说:拉马克主义(Lamarckism)和达尔文主义(Darwinism),两者最主要的分歧在于对于获得性遗传的看法。所谓获得性遗传(Heritability of Acquired Characteristics)是指父母在后天获得的性状能够遗传给下一代。拉马克主义认为获得性遗传是生物进化的主要动力。一个著名的例子是对长颈鹿的脖子变长的解释,拉马克认为长颈鹿的脖子之所以长,是因为父辈长颈鹿为了吃树顶上的叶子,所以脖子越伸越长,而通过获得性遗传,就可以把这个长脖子的性状传给下一代,久而久之,长颈鹿的脖子就越来越长了。这种思想被简单(有点误导地)概括为四个字用进废退。达尔文主义则否定获得性遗传的机理,它认为物种是通过生存竞争把不利的基因从物种的基因库中淘汰从而达到整体进化的效用。就长颈鹿的例子来看,达尔文认为在长颈鹿这个群类中,既有长脖子的,也有短脖子的,但是长脖子的更容易吃到树顶的树叶,处于竞争优势,所以其存活和繁衍能力比短脖子的大。久而久之,长脖子的长颈鹿越来越多,短脖子的长颈鹿越来越少,于是长颈鹿的脖子就越变越长了。这种思想也被简单都概括成四个字优胜劣汰。 两相比较,拉马克主义较为直观,达尔文主义较为复杂,但是两者都能说得通。哪种是正确的,只能通过实验验证。在拉马克和达尔文时代,遗传和基因的概念还没有流传(孟德尔开创性的遗传学研究迟至在20世纪初才被重新发现),所以哪一方都没有决定性的胜利。直到基因和遗传的机制被科学家们认识了之后,达尔文的思想才取得最终压倒拉马克主义。在遗传学看来,基因亦即遗传物质以DNA为载体,DNA先转录为RNA,再翻译为蛋白质,蛋白质通过复杂的互相作用,决定了生物体的形态。在这个过程中DNA的顺序是决定性的因素,生物的形态最终由DNA的顺序决定。上一代生物的生殖细胞中的DNA通过细胞减数分裂和受精过程传给下一代,而上一代后天获得的性状不会影响生殖细胞中的DNA顺序,所以后天获得的性状不会遗传到下一代,换而言之,获得性遗传并不存在。遗传学完美的揭示了遗传的分子机制,群体遗传学又从宏观的角度解释了个体变异和群体进化的关系,所以达尔文主义有了坚实的科学基础。 然而,自然界的规律可能远不止这么简单。最近兴起的表观遗传学(epigenetics)揭示了获得性遗传的可能性,它也许能够成为达尔文进化思想的一个补充。这个领域是如此吸引视线,以致自然杂志(Nature)在最近的一期以专题的形式对它作了全面分析和介绍。表观遗传学的研究对象是一类不需要改变 DNA序列但是影响生物性状的机制。简单说来,DNA虽然决定蛋白质的表达,但是从DNA到蛋白质的过程中却有很多可以调控的步骤,例如DNA的甲基化、组蛋白的甲基化和乙酰化、siRNA的作用,甚至蛋白质的不同折叠都能影响蛋白的表达和功能。而对这些可调控的步骤的研究都可以纳入表观遗传学的范围之中。本来epigenetics这个名词早在上世纪40年代就出现了,而这些调控机制很多都是发现已久的东西,并不新鲜。表观遗传学的红火和走入公众视线却是得益于近年的一些实验的新发现。这些发现揭示了这些调控的机制的两个特征:一是它们长久地可以受到自然性的后天影响(可获得性),二是它们可以遗传(可遗传性)。如果这两种因素可以结合在一起,那么获得性遗传就是有可能的了。若果真如此,拉马克主义就能复活了,至少在某种程度上如此。 第二种特征即可遗传性对于拉马克主义来说更加重要。DNA的甲基化和组蛋白的甲基化可以通称表观基因标记。这些生殖细胞的表观基因标记一般在受精前都会抹去:甲基化过的DNA和组蛋白都会完全去甲基化。所以通常说来,这种表观基因标记不会传到下一代。也就是说,在下一代的细胞中,不会记住父母的表观基因标记,换言之,父母后天获得的性状,也不能被下一代记住。但是,近年来,一些表观基因标记的保护机制逐渐被发现,比如对小鼠(mouse)的实验表明,一种叫stella的蛋白质能够有效的保护卵子中的部分基因的甲基化标记,从而使这种标记能从上一代传到下一代(Nakamura, Arai et al。 2007; Reik 2007)。而这种例子在植物界中更多(Chong and Whitelaw 2004)。 如果把这两种因素结合起来看,拉马克提出的获得性遗传确实是有可能存在的。首先,后天环境的影响可以造成父母辈中长久存在的表观基因标记;其次,这些表观基因标记还可能通过特殊的保护机制传到下一代。这恰恰是拉马克所提出的获得性遗传!当然,要完全证明获得性遗传的存在还有很长的路要走,一些缺失的环节仍然有待发现,而表观遗传标记的的遗传稳定性还不够。可是由于基因调控的机制远比以前预期的复杂,很多机理仍然不清楚,以上问题得到解答之前,谁也不能对获得性遗传是否存在妄下断论。当然,即便获得性遗传真的存在,它也很可能只是达尔文的进化机制的补充,而并非取而代之,毕竟以DNA为载体才是传递遗传信息的主要方式。 但是无论如何,获得性遗传如果得到证实,无论对于生物界还是对于人类社会,都将是一个极大的冲击。对于生物界而言,传统的进化理论需要把获得性遗传整合到现有的架构中,拉马克主义将不和达尔文主义相对立,而可能成为其有益的补充。这将是达尔文发表物种起源,以及遗传中心法则确立以来又一次认知的飞跃。 对于社会而言,冲击将不亚于生物学界。由于进化理论涉及人类对自身的认识,其革新将在多方面影响社会的思潮。首先,正如BBC某节目所说的,基因有了记忆之后,你祖父呼吸的每一口气,吃的每一件食物,看见的每一件事物都可能在几十年后影响到你,虽然你并没有经历过那些事。(Bird 2007)。身体的一些特征,有可能源于祖先的某些行为,而的某些举动,也有可能影响几代以后的子孙。这些说法看来虽然还略显夸张,但很可能在将来成为人们很感兴趣的话题。 其次,可以想见的是,社会资源分配上的公平(equity)原则将会被重新审视。机会均等(equality of opportunity)和结果均等(equality of outcome)是社会公平理论的两个主要理论体系。机会均等论认为人人生而平等,只要提供均等的机会,各人所能达到的成就取决于自己努力的结果。结果均等论认为由于每个人出生时,其背景和财富都不平等,这种不平等很有可能延续至下一代,而导致结果上的不平等,因此仅仅依赖机会的平等并不能保证真正的平等,只有结果的平等才是最终意义上的平等。而这两种理论也提出了不同的着眼于保障社会公平的政策途径。比方说,在高等教育入学政策上,机会均等体无论种族贫富,招生的平等体录取只根据学生的学业优异程度进行筛选;而结果均等则体对于不同种族民族的学生根据人口比例给予相应的配额或优惠政策以保证不同种族民族学生入学的平等。 如果获得性遗传得到证实,那么上一代人的不公平,就有可能在生理上传给下一代。假设人类和老鼠一样,那么对孩子照顾不周至少会对孩子的神经系统发育有不良影响。如果进一步假设,不周当的照顾同样会给孩子智力发育造成不良影响,而且这种影响也会一代一代的遗传下去。那么,对于贫困家庭来说,如果父母忙于生计,孩子无法得到应有的基本照顾,那么这些孩子的神经系统和智力发育就很可能在生理上被决定不如家境更好、得到更悉心照料的孩子,而且这些不足也可能在 生理上遗传到下一代。如果这种假设被证实,而社会又对此无动于衷或不能采取有效补救措施,这种生理上的遗传因素结合财富和背景等社会因素,会不断被放大,长此以往,贫困家庭的后代就会有可能变成越来越智能低下的一类人。这将无疑会是伦理学和社会学巨大的挑战。如果拉马克主义被证实的话,它将会大大增强结果均等论在保障社会公平的影响及作用,而社会财富的分配制度和政策也会因此面临重大改变。 § 参考资料 [1] 数字中国 http://www.china001.com/show_hdr.php?xname=PPDDMV0&dname=LPBBR31&xpos=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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