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赤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08年度社会消防工作考核情况的通报 |
释义 |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人民政府有关工作部门: 2008年,全市社会消防工作在市人民政府的领导下,各地各有关部门认真履行消防工作职责,加大防火力度,社会消防工作取得了较好成绩。市人民政府对照《赤水市2008年社会消防工作目标责任书》,对各乡镇、街道和有关部门进行了考核,现将考核情况通报如下: 一、社会消防工作取得的主要成绩 (一)消防安全工作责任制得到进一步落实。各地有各关部门及时召开会议传达贯彻全市社会消防工作会议精神,安排部署社会消防工作,及时分解落实目标责任;各地都建立了消防安全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召开会议。各地各行业主管部门深入开展人员密集场所、建筑消防设施、奥运安保等消防安全专项治理活动;制定了火灾隐患举报、公示、督办、整改和立案销案制度,明确责任,强化措施,较好完成了消防安全保卫工作。 (三)经费投入进一步加大,消防装备进一步加强。2008年,市财政安排36万元专项资金购置特勤装备;安排25万元用于消防业务支出,保证了消防保卫工作的正常开展。 (四)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力度进一步加大,全民消防安全意识进一步增强。各地各有关部门采取多种措施加强消防安全宣传,人民群众的消防安全意识得到增强。一是不断创新消防宣传模式,进一步引导群众接受消防宣传。在“六月安全生产月”和 “119消防宣传日”中,公安消防部门、派出所走进社区、学校、企业,设置展牌,开展消防咨询,悬挂消防宣传标语,开放消防站,接受群众学习和咨询,进一步扩大了消防宣传教育面,普及了消防安全常识。二是消防部门、公安派出所对各消防安全重点单位、重点行业从业人员进行了多次培训,培训对象包括公务员、教师、企业管理人员、安全专职干部、技术员、特殊工种人员等人群,共计培训10余次,培训人员1000余人。 (五)“老幼病弱残”消防弱势群体管理得到加强。去年,我市在全市范围内集中开展了弱势群体居住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治理活动,形成了人人注重消防安全,人人关爱弱势群体的良好社会氛围,主要对老、弱、病、残、孤、寡、呆、傻、独居等弱势群体生活起居场所以及家庭小作坊进行了排查治理,有效地预防火灾事故,增强弱势群体的消防安全自我保护意识。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责任落实还不到位,消防设施建设还有待加强。一是在责任落实上还存在较大差距。一些行业主管部门未与下属单位签订消防安全责任书,对下属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缺乏有效的监督和指导;一些单位对公安部61号令落实不够,责任主体意识不强,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力度不够,单位的建筑消防设施的维护保养不够。二是未将消防工作纳入目标考核内容。三是部分乡镇公共消防基础设施建设未与城镇建设同步实施,城镇和新农村公共消防基础设施建设经费未纳入本级财政预算。 (二)火灾形势较为严峻。2008年,我市共发生火灾12起,立案调查5起(其中居民住房火灾3起,小型加工厂火灾1起,车辆火灾1起),受灾 15 户,烧毁建筑 561.5 平方米,直接财产损失 433001 元,无人员伤亡。火灾起数比上年上升了 66.67%,直接财产损失上升了 22.45%。农村火灾较为突出,大同镇3起,两河口乡1起,旺隆镇1起,葫市镇2起。 (三)火灾隐患排查整改工作力度不够。在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中,个别地方和行业的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没有全面展开,检查不到位,对辖区单位、场所的火灾隐患未能及时发现,工作流于形式,导致了旧的隐患未消除,新的隐患又出现。 (四)派出所的消防监督工作还有待进一步加强。部分派出所未真正将消防监督工作作为本职工作来做,未真正执行公安部73号令、《遵义市公安派出所消防监督实施办法》的相关规定。 三、考核评估结果 对照《赤水市2008年度社会消防工作目标责任书》,对各乡镇、街道社会消防责任目标的考核评定结果为: 一等奖:天台镇 二等奖:官渡镇、两河口乡 三等奖:金华办、大同镇、石堡乡 市人民政府希望各地各部门要站在实践科学发展观的高度,降事故、促平安,认真总结2008年社会消防工作的经验教训,深入查找存在的问题,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切实抓好2009年社会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努力推进我市消防工作的社会化进程,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安居乐业创造一个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二〇〇九年三月十六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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