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词条 赤水市教育局赤水市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2008年城区部分学校公开考调教师的通知
释义

各中小学:

我市城区部分学校因学生人数增加或教职工自然减员,急需增补教职工。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有关公开考调教师工作通知如下:

一、考调岗位

1、市中一小(10名):语文5名,数学5名。

2、市中二小(7名):语文3名,数学2名,美术1名,体育1名。

3、市中幼儿园(3名):幼师3名。

4、市职教中心(2名):音乐舞蹈1名,计算机1名。

5、赤水一中(1名):数学1名。

6、赤水三中(2名):语文1名,英语1名。

二、聘用对象及条件

(一)学科对象

1、小学教师:具备小学以上教师资格的小学教师;具备小学以上教师资格的超编初级中学(含九年制学校)的教师。学历为中师以上。

2、幼儿园教师:具备幼儿园(小学)教师资格的幼儿园教师;具备幼儿园(小学)教师资格的小学音乐、美术专业教师。学历为中师(幼师)以上。

3、音乐舞蹈教师:具备初中以上音乐教师资格的教师,擅长音乐舞蹈艺术,学历为大专以上。

4、计算机教师:计算机专业教师超编的学校,具备初中以上计算机(信息技术)教师资格,学历为大专以上。

5、一中、三中学科教师:具备相应学科高中教师资格的教师,高中教龄三年以上,学历为大学本科以上。

(二)报考对象为我市正式在职在岗教师,教龄三年以上。

(三)师范类毕业生报考小学语文、数学学科不受专业限制,报考其他学科按毕业证书专业或取得的教师资格证书专业报考;非师范类毕业生按取得教师资格证书专业报考。

(四)思想表现好,年度考核合格,身心健康。

(五)近三年受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不能报考。

三、具体办法

公开考调教师按照报名、资格审查、考试(笔试和面试)、考核加分、确定考调人员、研究聘用等程序进行。

1、报名工作

报名时间:2008年7月30至31日,符合考调条件的在职在岗教师,自愿到市教育局人事教育科报名。

注意事项:

报考者限报考1个学科。

考调职位(专业)人数与报考人数的比例要求达到1:3,达不到比例的,调整或取消该职位考调。

报名时交学校同意报考证明(基本情况、任教学科和现实表现等)、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普通话二级乙等以上等级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加分证件(原件和复印件)、近期免冠一寸彩色照片2张和报考费100元。

2、资格审查

由市公开考调中小学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教育局人事教育科)进行资格审查,符合条件的发给准考证(8月8日前在市教育局人事教育科领取准考证)。报考者持本人准考证和身份证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参加考试。

3、考试工作

①笔试(80%)

笔试时间:8月12日(星期二)上午8:30--11:00。

笔试地点:赤水三中。

笔试内容:幼儿园教师岗位为幼儿学科知识;小学教师岗位为初中相应学科知识;音乐舞蹈、计算机和一中、三中的教师岗位为高中相应学科知识。

②面试(20%)

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比考调职数多一名进入面试。若末位笔试成绩并列的考生一同进入面试。为了使面试工作公开、公平、公正顺利进行,在面试期间,只公布面试人员名单,不公布面试人员的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待面试结束后,再公布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

面试内容:分别对各职位人员相应岗位的基本素质进行测试,采取说课形式。说课准备时间为30分钟,说课时间15分钟。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4、加分项目

考核时间:2006年1月至2008年6月。

①优质课比赛(4分)

市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优质课(含实验操作)竞赛、教育教学科研成果获县级一等奖(地级二等奖或省级三等奖)加2分,获地级一等奖(省级二等奖)加3分,获省一等奖加4分。

②骨干教师(3分)

2003年1月至2008年6月获骨干教师且保留称号者,县级加1分,地级加2分,省级加3分。

③优秀教师(3分)

获表彰的优秀教师(含优秀教育工作者、优秀班主任、师德标兵、优秀少先队辅导员、优秀德育工作者),市教育行政部门加1分、县级加1.5分,地级加2分、省级加3分。

以上加分因素是同一项目以最高分计算,不重复计算。

5、成绩计算

考试总成绩为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加分成绩的总和。

6、确定考调人员

根据考调岗位,考生在报考的层次学科(岗位)内,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考调人员。如出现末位总成绩并列的考生,采取以笔试成绩高低确定名次;如笔试成绩又并列的考生,再采取以笔试与面试的成绩之和的高低确定名次;如笔试与面试的成绩之和再并列的考生,重新进行笔试。

7、研究聘用

考调人员公示后,报市政府研究决定,实行6月试用期,与用人学校签订聘用合同,按程序审核聘任专业技术职务,聘用对象是中级以上职务的,应视用人学校职务岗位情况重新聘任;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办理正式调动手续,不胜任者取消资格,回原单位工作。

四、组织领导

由市公开考调中小学教师工作领导小组组织,纪委(监察)负责对公开考调工作进行全程监督,同时接受广大干部群众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如有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等行为,一经发现,从严查处。

五、未尽事宜,由市公开考调中小学教师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二OO八年七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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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3 20:11: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