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赤水市2008年阶段性农业生产和创新工作考核评比办法 |
释义 | 一、考核评比内容及评分标准(60分) (一)春季农业生产(25分) 1、完成春耕双抢,实现满栽满点,满播满插的,计15分。 2、加强田间管理,未发生毁灭性的病虫害的计10分。 (二)秋季农业生产(25分) 1、按时完成市下达的种植计划任务的计8分,未按时完成任务的按比例计分。 2、高标准办好各类示范点计8分,缺1个示范点扣2分。 3、及时抓好公路沿线未规划秋种和未留再生稻田块的翻犁,消灭谷桩田达到70% 计6分。 4、按时报送生产进度,各类表册报送及时、全面的计3分,缺报一次扣0.5分。 (三)创新工作(10分) 发展现代农业工作有创新,示范建设有新特色,土地流转机制和节约型循环农业发展有新模式,新经验,获市推广运用的计10分。 二、考核评比办法 阶段性农业生产考核评比,由市农办牵头、农业局参加,按照市人民政府组织的春耕、秋种阶段性农业生产检查情况进行综合评分后,计入总分。创新工作由各乡镇、街道自报,市农办汇总,市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审核计分。 |
随便看 |
百科全书收录4421916条中文百科知识,基本涵盖了大多数领域的百科知识,是一部内容开放、自由的电子版百科全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