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敏祥,男,1951年4月生,山东省青州市杨家庄镇大陈家庄村人。中共党员。大专文化。一级警督,痕检高级工程师,全国“刑侦专家”。
曾任山东省潍坊市公安局副局长、调研员。
1968年由益都二中应征入伍。
1973年转业到益都县公安局刑警队任侦查员。
1980年任青州市刑警队长。
1984年任青州市公安局分管刑警工作的副局长。
1997年7月调入潍坊市公安局刑警支队任支队长,后任副局长。
2005年后任潍坊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政委、正县级侦察员、调研员等职。
指挥参与侦破各类刑事案件6000余起,其中重特大案件2000余起,抓获大批刑事犯罪分子。
1980年8月参与侦破青州市特大盗抢案件,并亲自抓获持枪歹徒。
1991年8月率领干警奋战9个昼夜侦破青州市博物馆特大文物被盗案,追回了被盗的明代“赵秉忠状元卷”、东汉“宜子孙玉璧”等16件馆藏文物,并亲自将犯罪嫌疑人抓获归案。
担任潍坊市公安局刑警支队长以来,率领全市刑警侦破1998年潍坊柴油机厂宿舍及全国六省市的18起特大入室抢劫、杀人案件,侦破2000年“1·21”涉及潍坊、淄博、青岛三市的11起抢劫杀害出租车司机的全省一号大案。在打击刑事犯罪活动中做出了突出贡献。
先后荣记二等功1次、三等功2次,嘉奖9次;
两次被潍坊市人民政府批准晋升两级工资;
被山东省政府授予“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先进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