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陈李中 |
释义 | 人物生平陈李中(1922~1993),广东增城人。1938年春参加中共领导的广东东江华侨回乡服务团。 1939年7月7日加入中国共产党。 1940年任中共增城派潭区委书记。 1942年5月任中共增城县委书记。 1943年4月陈李中担任党的特派员,指导各地下党支部的工作,发展扩大了抗日的武装力量。 1945年,任增城县委和增龙县委组织部长。 1946年6月随军北撤,后入华东军政大学高干班学习。 1947年陈李中选调回粤,随后在香港南方局学习整训。 1947年秋,陈李中奉命返回广东,先后任中共粤赣湘边(东)江北地区地委副书记、中国人民解放军江北支队副政委、粤赣湘边纵队东江第三支队政治部主任,兼任二团、六团政治委员、增龙县委书记等职。 1949年8月任江北地区东江第三行政督导处主任,兼任增城县人民政府县长,并负责督导增城、博罗、龙门、从化、花县、佛冈各解放区的工作。同年秋,配合南下的解放大军解放广州。 建国后,历任中共从化县委书记、东江军分区独立第七团政治委员、河源县委书记兼公安局长、粤东地区党委办公室主任、粤东地区党委副秘书长兼潮安县委书记。1954年陈李中奉调燃料工业部(石油部前身)。 1955年任燃料工业部东北石油建筑安装工程公司经理。 1955年被选为中共抚顺市市委委员。 1956年1月,参加了中共中央在北京召开的知识分子大会。 1959年任石油工业部第一工程局局长。 1960年参加大庆石油会战,任大庆会战领导小组成员、大庆会战指挥部副指挥及大庆工委委员。 1961年夏,陈李中奉命率领七人组成的石油天然气管道建设考察团前往苏联多个油田学习考察。 1962年1月参加了中共中央在北京举行的扩大的工作会议。(即七千人大会) 1962年后,任石油部基建司副司长、司长。 1965年3月参加了在薄一波副总理领导下的工业七十条的修定工作。 1965月6月,在全国基建工作会议上,陈李中代表石油部参加会议并在会上发言介绍大庆油田经验。 1965年下半年,任四川开气找油大会战领导小组副组长副指挥。 在文化大革命中长期受到冲击迫害。 1978年,陈李中调回广州,曾担任广州市建筑工程局副局长和广东省旅游局党委领导小组常务副主任。参与创建珠江外资建设公司,领导建成中国第一间中外合作的白天鹅宾馆,参与中国大酒店和花园酒店工程建设的领导和指挥工作。 1982年5月,任中国南海石油联合服务总公司副董事长、总经理、党组书记职务。 1993年2月27日离职休养 1993年3月逝世。 2009年12月,中共大庆市委、市政府表彰授予他《引领大庆—功勋人物》的称号。 陈李中南油渎职案(珠江帆影案)当陈李中尚可为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强国大展宏图之时,竟然横遭诬陷,身陷囫囵,卷入震惊中外的广东省“珠江帆影”渎职冤案(原由中国南海石油联合服务总公司与港商合作的大型建筑群项目名称。该项目原名“江湾新村”,因7座临江高层建筑设计象“帆”,故而得名。)当时的广东省委书记听信诬告,在案件还未经司法部门审理前,就以权代法在五千人干部大会上亲自宣布定罪,广东省和广州市法院依法审理后认为陈李中未构成渎职罪,两次退案,但由于省委个别领导的干预此案久拖六年不能结案。 1991年12月在中央法律部门的关注下;在一些全国人大和政协的代表、许多主持正义的老同志、海内外有关传媒、中国南海石油联合服务总公司的广大职工和众多有识人士支持法院排除干扰依法判案的情况下,得到中央高层四位领导的批示由省检查院撤案。 六年冤案,陈李中勇敢抗争,维护正义,坚信法治必定战胜人治,在沉冤昭雪之后更能顾全大局,高风亮节,令人敬佩。 他一生光明磊落,实事求是,为中国的解放和建设事业奉献了毕生的精力。 |
随便看 |
|
百科全书收录4421916条中文百科知识,基本涵盖了大多数领域的百科知识,是一部内容开放、自由的电子版百科全书。